现在有一私人建的一栋7层楼高的房子,房主准备卖掉第三层,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1.房主要求可以写协义,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但不知道能否生效? 2.房主只有一个房产证,房主说可以在协义上注明可以把房子分为7份. 只要关于以后唠纠纷的都可以写在协议上, 现在主要是怕以后协义不生效.
1993年,我们家的私房以每平方129元卖给了开放商,三年后搬回原地,我家分的面积是四十多平方,比拆迁前多了7个平方,开放商以每平方1700多元卖给了我们,发给我家的证是公租房证,每个月的租金是四十多元,房子没有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属于违规房,我们小区的住户基本上都没有交房租,我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当时
夫妻共有财产,男方要出售,是否也要得到另女方的同意?即使产权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也必须双方同意,并且同时在场签字出售? 若男方隐瞒女方出售房产,女方应该怎样维权?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惑
我2个月前买了一辆2手电动车从一个电动车修理部,他给开一个保修电池收据,现在有人想买我的电动车,请问我把电动车卖出去,如果他骑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撞人,我是否承担责任还是在卖电动车时让他写个字据啥的呢?
走公证程序买入房产..为了躲税. 之后出售给其他买主。这时是不是需要之前的卖主提供身份证或者必须到场。。如果不提供身份证怎么办。是不是我就卖不出去.不能交易? 有什么办法吗各位大律师
请问下无产权房屋在不可以领取房产权的情况下出售他人。是什么责任。 情况是这样的08年(前后共付10万元为房价40万)本人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于09年装修好。在购买当时其开的收据等物多是以卖房方式开出。可是现在其房产拿不到产权证。(对方好象早就知道),在后我去于其办理手续时,他们一直要我和他们签署租房协议,我
我是湖北黄梅人氏,现暂住武汉。老家房子和隔壁邻居共墙脚,邻居这回要重建房子。但是我们手头现在不很宽裕。几个月前他们提出的时候,我们答应了,可他们做不了,他们家出了点意外,所以这事耽搁了一段时间。直到现在他们又提出要拆,可现在我们条件不具备,他们说什么不行也得行,这让我有点为难,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们父母在松江中山西路387号有一套建筑面积为90 平米私房,两人共育有五个子女。2003年11月母亲去世,2004年底私房拆迁,根据当时拆迁安置情况,共得拆迁补偿款30.5万元,并按90平米私房建筑面积配购161 平米廉价安置房(数砖头)。产权证的权利人是父亲,除父亲外,我们五个子女是私房的被拆迁人吗?我们有权购买161平米
我现在家里的那套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公房,后来属于公房转私房的,但是户主(承租人)是我叔叔买下来,上海瑞虹新城拆迁房是按照数砖头来,房子所有价值加起来一共是180万,可以买动迁组给予的房子。 并且户主和动迁组签字协议就生效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家7口人!我爸 我叔叔 我堂弟 我堂兄(大伯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