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农村在自己的老屋基上是否可以重建,原来为一层小青瓦,现重新修二层,在镇政府有交过钱并且他们也有出示收款收据,现城管和一些不知名的部门总是找上门说不允许修,说非要领导出面,我们都有上面开具的票据,但这些人不认,还说要给我们拆除了。现在家里面就两位老人,希望能给点意见,要如何来处理这件事。
想在老家县城以本人名义买套房给老人住,房子是城郊自建房中的一层,其他楼层是房东自住,房东说可以帮忙办理房产证。 我对房子所占土地属性还不了解,有待向房东了解其持有的是还是和。 针对上述情况,这样的交易有什么风险,如果规避? 多谢! 更正:“有待向房东了解其持有的是还是和”改为“有待向房东了解其持
农村自建房25年前批准建二层,实际建了三层,现在可以申请三层吗?
农村自建房25年前批准建二层,实际建了三层,土地证一直没去换,现在可以换土地证时,因为批文与实际不符,不于办理。我想问,可以补充申请三层吗?还是一定要拆除第三层,变二层了才能换土地证? 现在主要是因为儿子长大了,成家了,想分家,土地证不是新的,不能分家。
苏家屯区金宝台村大队将村里的机动地出租出去,出租的机动地是苗圃,现在承租人已经圈地要盖房子,挖鱼塘,盖狗圈等,我想问问这合法吗?为什么我在自己家地里盖房子城管的都来管,这就没人管了呢?最好告诉我法律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