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父母在原单位房改过的一套57平米的平方居住,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后我结婚由于经济困难无钱买房,现又生一子,住房更是困难,想在今年申请我们本地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到社区递交了申请,以我和妻子,女儿三人的名义申请的,可是社区却以我们现居住的房子为房改房为由拒绝我的申请,我特意到网上搜索了一下和我同样问题的帖子,全国各地的都有,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申请的,为什么宝应就不可以申请?
刚结婚,但是户口上还写的未婚,老婆是外地的,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未婚证明。我该怎么办?
刚结婚,但是户口上还写的未婚,老婆是外地的,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未婚证明。我该怎么办? 户口上只有我爸妈跟我三个人的名字。经济适用房的条件都合格,就是未婚证明我怎么开呢?
离婚前以我的名义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房子指标下来了,名字是双方的,如果交钱买的话,女方再来要,这官司能打赢么?是不是只有放弃后重新申请了? 离婚协议里没提到该住房
我和老公今年都是27岁。我是西安市常住居民,他是外地农业户口,请问我们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可以的话这个是按两个人算的,还是单身家庭算的?若是单身家庭算的,那年龄有没有限制?
申请龙岩2010年经济适用房。我家庭2009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经济适用申请标准,已经初步摇号入围。后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职人员家庭进行专项审核,地税部门向房改办反馈我老婆2009年有五千多的收入。经向地税部门核实,发现是原公司在离职一年多后,该公司2009年向地税部门虚报了我老婆的三个月收入,(2009年我老婆根
申请龙岩2010年经济适用房。我家庭2009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经济适用申请标准,已经初步摇号入围。后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职人员家庭进行专项审核,地税部门向房改办反馈我老婆2009年有五千多的收入。经向地税部门核实,发现是原公司在离职一年多后,该公司2009年向地税部门虚报了我老婆的三个月收入,(2009年我老婆根
你好:我目前59岁,和妻儿一直同父母一起住在上海杨浦区一间40多平方米的老公房,已经20多年了。前几年儿子结婚,和亲家一起筹钱为小辈买了一间婚房,当时我拿公积金,把我和亲家及小辈的名字都写到了新房产证上。但房子只是小辈住的。按政策我实际条件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新房子又有了我的名字,这样情况下,我是
我跟老公结婚一个月,我俩可以做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还是只能我一个人申请?因为我在网上看到上海好象夫妻做为共同申请人必须是结婚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