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居住以来一直未拖欠过物业费,前两天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我找到物业要求赔偿,小区物业以所收物业费价格较低为由拒绝赔偿,因此我就拒交物业费,但小区物业却以不交物业费停了我家的用电。并且还是如果还不交物业费等到冬天还会拒绝给我们供暖。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么办?物业公司对于我丢失的电动车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是否应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他们拒绝赔偿我应怎么办?
我在一小区内租住,每月租金内已含有物业费,均足额交纳。并于今年10月配合物业进行的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登记并办理了出入证。08年12月18日周四晚上将近18点,我照常将电动车停在门栋口,次日晨起8点20分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即刻到物业办公室报案,发现其保安管理方面有如下漏洞: 1、我要求查看18日晚至19日早晨的监控录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存放,白天被盗,物业是否有赔偿责任?昨天下午3点被盗,小区监控能发现,但是电动车出门口时的人不是很清楚,已报案。
我每天的工作是每天骑着公司给配备的电动车,到各个卫生站巡查,一共三个人,有两辆电动车(轮着骑),在我上班时间巡查时候,我骑的电动车在锁好的情况下,丢失(已经报案了),之前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保管协议,现在车丢失了让我赔偿和签保管协议,我没有答应。 我的作法是否是对的,我应该怎么做,公司如果强行扣我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新买的电动车(刚买了2个月),前天夜里被盗贼偷去了电瓶、车子也被砸坏了,大概修复好要一千多元,每年物业费我都按期如实缴纳,从不拖欠,我向物业公司询问处理意见,给予答复是与他们无关。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我能否向物业公司索赔?
我在物业上班期间无缘无故被业主殴打,后与我老公到业主家指认有被其业主殴打住院,目前案件已在当地派出所调查处理,请问物业公司该不该先为我垫付医药费。
在上班时候,公司的宿舍门被撬,笔记本电脑被盗。通知工业区保安得知半月内已经发生8起被盗事件,却为进行任何处理,所安装的监控两年前已经坏了。报案了警察登记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请问工业区和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对宿舍并未做任何的保全措施。看到工业区张贴的最近小偷猖狂的通知,还在门上加了一把锁,中
我于2011年正月十七日上班时间,把电动车放在车棚内,物业有监控,我也已上锁,但正好物业管理人员离开一会,来了一辆白色昌河车,从车棚里架了车里三辆新的电动车,开车就离开了(事后从监控中看到的),我当时已经报案,并找了物业和公司,物业拿出合同说,只承担看管责任,丢失车辆不赔偿,找公司,到现在也没讨到一个说
本人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收费属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去年本人新购买的摩托车白天在小区内被盗。物业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理由是小区有另行收费的车棚,但我没有把车放在里面。我认为,本人按时全额缴纳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有对小区业主的物品负有看护责任。但物业却巧立名目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并以此为理由推卸责任,是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