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头林场被争用土地和房屋,场里把补偿款拿来分给在场种地的人百分之60其余分给退休工人。家属不拿一分钱和法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向你们咨询几个问题:我于09年3月和老公离婚,但是户口未迁,还在他们那儿,现在村里因为土地征用,有一部分补偿款发放,可是却没有我的,经过询问,村里答复说,像我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如果没有那村里有权做出这样的决定吗?如果他们有权这么做,我是否
我县一女于十五年前嫁给县农科所,但户口一直在娘家,现有一子十四岁。这次该所土地被征收。该所以该女和子户口不在这里为由。没有分给其和子土地补偿款。请问:她们娘俩是否可分得土地补偿款。
在1991年,我家老人娘家房族妹妹因与婆家邻居不和而想搬回,望老人说让他们让地给他建房,通过村委会签写协议,如果搬迁,土地由集体收回,返回给原责任人,合同一式三分。现在因集体征地,补偿款应补偿给谁?(补偿依据以1983年为准)
这种购法合法吗?以后会有纠纷吗?如果以后国家土地征收,能拿到拆迁补偿吗?
我是一名杭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现在在杭州市郊区卖了一栋民房,没有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但有与卖方的购房合同,请问,这合法吗?以后会有经济(房屋产权)等纠纷吗?如果以后国家实行土地征收政策,我可以合法拿到拆迁补偿吗?
土地赔偿款能否只分给工人,而家属和职工子女都得不到。这合法吗
我们这里土地赔偿了1400万,但是领导不给大家分,自行组织了一个所谓的职工代表会,以部分利益核心的人为主体,决定将钱分给在职职工,而其他人没有,这合法吗,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对于职工子女不是职工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2008年位于湖北省襄洲区洪山头林场响应国家政策搞土地开发,洪山头林场的结构是有两个生活区和一个老场。争地只用了其中一个生活区在下发安置补偿款时场领导按退休工人发,没被用地的也有。理由是工人是有功劳的。问题在那些被争用土地的家属们什么没有合法吗?另一个生活区的土地不分给没地的家家户户和情理吗?我们该以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