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洪山头林场土地争用款只对准退休工人合法吗?
洪山头林场土地争用款只对准退休工人合法吗? 2008年位于湖北省襄洲区洪山头林场响应国家政策搞土地开发,洪山头林场的结构是有两个生活区和一个老场。争地只用了其中一个生活区在下发安置补偿款时场领导按退休工人发,没被用地的也有。理由是工人是有功劳的。问题在那些被争用土地的家属们什么没有合法吗?另一个生活区的土地不分给没地的家家户户和情理吗?我们该以什么理由来讨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信海锋(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1-07-0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