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单位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派遣公司(合同也是和派遣公司签),然后派遣公司在流动窗口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做有每一违法?
我们公司在广东梅州,近期招了一名无锡的高管。她要求公司按照无锡的标准给她缴纳社保。据了解,梅州与无锡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更加合适呢? 这名高管要求必须按无锡标准缴纳,公司打算将费用给她(单位缴纳的一部分社保)自己,由她自己去缴纳。
09年8月我与集团的 A分公司(注册地在绍兴)签订劳动合同,我的社保在浙江缴纳,今年4月由于公司经营方针变更,要我们改签三方协议并改签集团B分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的合同,由于合同内容有些新增和变更条款,所以我没签,当时公司电话通知我要解除A公司的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现在却反悔说A公司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但
我是一家私企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老板,由于这个行业都不给员工签合同和上保险。所以我也是这么做的,但现在有一个干了9个月的员工以此为由提出离职,而且要求我给他双倍工资的补偿什么的。我想问一下,如果不补偿他,他申请仲裁,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您下,我去年7月进的这家公司,当时给我说的是3个月试用期,期满买5金,然后一直到现在11个月了没给我买,给我说过2次,等工厂正常补交。想请问您下,这种情况,如果我现在想离开这家公司,这几个月的保险金怎么和他们说,是补交或者是别的方法处理。再有就是如果和他们谈不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要什么
本人2010年12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截至2011年6月公司仍未为我缴纳社保,目前我想离职,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这半年来的社保费用?我需要留下什么证据之类的?谢谢!
在公司里面干了四个月了,里面温度太高不想干了,跟组长说辞职了但是不批,我能以公司没给我缴纳社保当天解除劳动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