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甲方今年2月份把店铺转让给乙方,甲方与原来实业公司签署的店铺合同与乙方进行交接!乙方交纳了转让费,甲方给予收据“收到乙方转让费”,原实业公司也把原甲方名称更改了乙方名称!但4月份接到通知需要强拆!该商圈上千家商户前往市、省、北京政府部门信封,毫无结果!但这个时候,乙方到该区域街道办备案,要求我前往解决,需要退还转让费!但我也是从别人那里转让过来的,而且我也还剩余一家没有转让出去,同样也是受害人之一!请各位大师给予我应该如何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我租了个店面、合同是跟房东的女儿签了两年时间,租期内为第一年一个月房租为1300元、第二年为1400元、因为现在开了差不多快一年了、因为有事情想把店铺转让出去、可是现在房东想涨房租一个月是1600元的房租转让给愿意来转我店铺的人、可是房东此举动让来转我店铺的人有点吃不消、而且房东没有按我原来的合同让
两个月前我准备做生意 看中了一个门面 并且花了几千元转让费和几千房租费 我与转让方没有签订合同 对方只给我打了一张门面转让费收条 另外把她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给了我们 其他并未说什么 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 我们才知道房东要在合同期满时把门面收回 自己做生意 请问我这种情况 可以去找把门面转让给我的人退还我的转让
店铺是我与商场签的合同,拥有店铺永久使用权,我将店铺转让给他人(商场方面无人在场),签订协议,转让金交付过半,现在对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转让金(房租从转让金中扣),请问我该怎么办 店铺还没有过户,因对方原因转让金只交付2/3
我现在想转让别人的店铺.签订转让协议后,我还需要和大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吗?如果大房东不肯和我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话.我该如何保障我自己和转让费呢?
现在我找了个店铺 是要和转租人签合同的 问题在于是 这个房东现在不让这个转租房转给他人 可是他们 签的合同有一条是写乙方在租的期间 可以转租他人 为什么 房租不让他在转租他人 还有如果我不经过房租的同意 就和转租人签合同 会给我带来不变吗?会不会就说房租到期 不让乙方继续 续租 还有 乙方有俩年的优先权是不是就不
本来这个店铺是女A从某公司租的,后来她把这间房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租给了女B,签了一个协议,说使用权到这件房拆迁为止,后来女B不想干了,女B就把这间房转让给了女C,女A就不愿意了,说这个房整体是他从别的公司租的,女B没有权利转让或租赁,但女B觉得曾经她们俩签的协议上没有说不得转让与租赁他人,只提到使用权归女B
本来这个店铺是女A从某公司租的,后来她把这间房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租给了女B,签了一个协议,说使用权到这件房拆迁为止,后来女B不想干了,女B就把这间房转让给了女C,女A就不愿意了,说这个房整体是他从别的公司租的,女B没有权利转让或租赁,但女B觉得曾经她们俩签的协议上没有说不得转让与租赁他人,只提到使用权归女B
我现在想转让一个店铺.出租方与承租方终止合同和我重新签过新的租赁合同.我该如何操作?我们三方还需要签转让协议吗?转让费又怎么给呢?我和承租方又存在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