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再婚,女方有房,我有一些存款,如果结婚后把她的房本改成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房屋财产将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和我老公是09年年底结婚的。婚后感情不合,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动手打,至打伤。发展到现在可以说完全破裂,我们生育一儿子今年1岁二个月,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债务!(我们的房产登记是09年11月登记的,首付是我父母支付的,但登是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们结婚登记是09年12月。请问我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情况
我和我老公是09年年底结婚的。婚后感情不合,老公脾气不好,经常动手打,至打伤。发展到现在可以说完全破裂,我们生育一儿子今年1岁二个月,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债务!(我们的房产登记是09年11月登记的,首付是我父母支付的,但登是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们结婚登记是09年12月。请问我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这样的情况
请问,孩子父亲失踪,房产属于孩子的奶奶名字,孩子父亲永远不出现的话,他也没有固定资产。若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孩子奶奶应不应该把房产给孩子?
原来有一套共有房产,后来因为要还债,男方提议把房子卖掉,在女方同意后,就把房子卖掉了。用卖房子的钱还完债以后,尚余二十万,男方因为老家的父母年老多病且无收入,就为父母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房主写的是男方母亲的名字。 请问这套房产是否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还是属于男女共有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子,大部分房款男方已付,剩余5W元在婚后由女方出资付清,办房产证时写的是男方姓名,因感情不和,男方私自将该房转移到其父亲名下,请问若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是否属于男方父亲所有,女方出资部分如何看待?
我父亲自己盖房子于1989年,我二哥2001年结婚外出打工,于2006年病逝,现在我二嫂要求分割房产,但是老人不愿意给,原因就是不孝敬老人,辱骂,我是老三,和老人,二嫂住在一个院子里至今,到现在她的生活都由我和老人供应,他不管家也不照顾老人,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父亲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让她搬出去,合理吗?
母亲去世,留有楼房。房产证为母亲名字,也是母亲生前因家中人口多居住面积小单位卖给她的。但买房时母亲因房在郊区,自己年纪大了看病和到单位办事不方便而与长子协商:由他交买房钱并居住。现母亲去世,未留遗嘱。长子认为此房不是遗产,应归他所有。对吗?长子应怎样做才能将此房归属于他。
婚前购买的房子,部分房款由男方付清,约12W元为婚后付清,其中男方出资7W,女方出资5W,但无任何证据证明男女出资确切数字,因与开发商有争议,目前房产证未办,发票也未办,但购房协议及收款收据上均写的是男方姓名 因感情不和,男方私自将该房转移到其母亲名下,请问若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是否属于男方母亲所有,女
我是男方,07年6月贷款买的房07年12月份结的婚,现在有一个儿子2岁半,想离婚。 当时买楼时,楼的全款12万预付了9万,父母拿的钱,写的是我的名字,贷款的3万有一半是姐姐拿的,想咨询一下孩子的归属和房产的分割情况。 如果房价比买的时候高出了两倍多,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高出两倍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