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本人汽车起步,与左后方上来的一辆助动车(挂电动车牌照,汽油燃料)相碰撞。报警后交警队查勘,目前还未认定事故责任。期后经医院拍片等检查为助动车主软组织挫裂伤,期间医疗费用800均我先行垫付,治疗后医生建议修养2周。由于未住院,联系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未到医院查勘。其它车损为我的汽车车损1000左右、助动车车损600左右。经过了解,助动车没有保险,车主无驾驶证。我已承保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不计免赔。
咨询下各位专业人士:
一、如果交警队事故判定为我负全责,那么我自己的车损、助动车的车损、助动车主的医疗费用应该都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问题是,助动车主提出的误工费(有单位证明2800收入,2周休息误工)会不会到时候保险公司将拿出其自身规定而折扣赔付,减少误工天数赔付?还是按照2周时间计算误工费?
二、如果交警队事故判定为我负主要责任。那么我自己的车损、助动车的车损、助动车主的医疗费用、助动车主的误工费。这4部分保险公司会怎样进行赔付?
三、交警队责任判定时,我能否提出对方车型属于机动车范畴,进行抗辩,这对事故判定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赔付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1、承保平安保险公司;
2、问题一中助动车主提出的误工费和保险公司给付的误工费有差距,由我承担剩余的部分么?如果是承担主要责任,这部分误工费的差距呢?
我驾驶机动车和一辆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我负全责.电瓶车驾驶员(已过退休年龄60周岁,农民)受伤,他向我提出受伤和休养期间的误工费,该如何处理?有什么标准可依吗?
我在8月18日驾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碰撞,交警事故认定对主负主要责任。但对方拒绝赔偿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我想向法院起诉,但好像有说这样的诉讼是得不到赔偿的。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能赔偿,应该怎么办?谢谢!
一朋友因汽车前一段时间被盗,所以上下班骑电动车,结果晚上下班途中光线不足,被路边堆放石头的绊倒,摔到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如果汽车不被盗,开车的话根本不会发生这种意外,现在公安部门已经将小偷抓获,请问可以追究小偷的赔偿责任吗?
机动车和不在人行横道横穿公路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受伤,请问事故机动车方有多大的责任? 事故出在下雨天,行人打着伞从公路对面跑过来,碰到机动车左前角,在离事故的50米左右的地方有人行道。伤者现在住在医院,机动车方该怎样处理
我的汽车在正常行驶中碰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他的车上带有一条大狗,影响他驾驶。我刹车后,感觉不行,猛打转向。这时,后面一面包车又碰到我车上。他磕到头部,住院3天,花医疗费3000元。我车前方大灯受损,我车后部受损。后面面包车保险杠受损。请问,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 6月10日上午,我家亲戚骑电瓶车于一汽车相擦,现在判定非机动车全责。现在亲戚住院,已经花了4千多了。机动车主没有垫付一分钱,交警还要非机动车方赔偿1020元机动车维修费用。 我不明白法律保护非机动车弱势群体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