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刘某发生一件商品买卖,后来发现刘某夸大了该商品的宣传,现在我没有刘某对该商品夸大宣传的录相片(物证),只有他人作证(人证),我能否告赢刘某? 人证很多,人证的姓名和住址由我提供,是否能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人证言?有这些人证,能否胜诉?当然没有物证了. 我能否写一个证言,然后由证人签名作为证人证言?
甲被乙开的车撞了,构成伤残三级,交警部门认定乙负全责。后发现这辆车几年来从未年检更未交交强险,他只是每月向交警交四百元罚款车又可上路,因为未保险乙无力赔偿高额的费用。甲方认为交警部门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在管理中有重大过错,致使乙在几年的时间都不年检不保险只是由交警月月收点罚款车子就可上路,
最近本人在劳动仲裁开庭中,拿不出自己上班的具体时间证明,我想起了走时候的辞职报告中写了具体的进厂日期,并要求对方出据此证明。后对方拿出了此辞职报告,也有了具体的进厂时间,但仲裁员不予采纳,说对方是不当证据出据的,要我自己拿出此辞职报告才行,他这样说对吗?是不是仲裁员偏袒对方?
来人家人将如何正确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男孩能否受到法律到 制裁?
受害方老人家人 该再怎么办?主要是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两个月了,还有如果进行取证时村人怕得罪人没有人出来作证怎么办?不过男孩的内裤当时留在老人家里,这可以算证据吗? 77岁老人于一晚上九点左右被同村一24岁男孩脱光衣服,男孩想对其实施强奸,但其反抗,男孩就动手打她,幸被其邻居发现老人不然已经没命。当时据村
A承包工程转包给B,B无资质无营业执照。AB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C与B签订设备租赁合同,设备在B承包的A的工程项目上使用。C与B发生合同纠纷,B无能力支付租费,C能否将A B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
宅居地被无偿征用,现政府搬迁不用该地了,能否要回自己被征的那部分
宅居地被镇政府征用了,用于建乡镇府,当时没有任何补偿,现事隔几十年,镇政府已搬迁致其他地方,镇政府就让其政府的几个公务员已他人的名义挂牌,出卖这块地,我们只想拿回当年被政府无偿征用的部分宅居地面积就好了 ,请问各位律师能否给点建议啊?打官司能否拿回此地?
你们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小孩扶养费的问题,小孩是非婚所生,男方本来有家庭,小孩出生后,男方就跑了,没有付过一分扶养费,现在正在打官司,律师说要收集能证明两人同居的证人证言(小孩有出生证明,有当时入院时小孩父亲亲手签的)现在证人怕男方报复,不愿出庭与出示证言,请问女方父母或者说兄弟可以出庭作证吗,的效吗?还有别的什
详细内容: 我在河北高碑店福达锅炉厂从事电气焊工作,有三个多月,熟人介绍去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答应每月十号发工资,但总是拖欠,锅炉厂今年六月中旬没有活了,十号也没有发工资,老板总是推脱说等几天,我等了半个月,也没有答复。我们都用本记着自己出勤的天数,我们能互相作证。我们去劳动局,劳动局只调查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