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离婚时候写的离婚协议如下:
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处:
我俩由于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对有关问题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安排: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
二、财产处理:五栋大棚归女方所有。
三、房产处理:
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房屋地点位于绿园区城西镇跃进村潘家屯。
我俩同意以上协议内容,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三份,一经鉴定,内容不许更改。如确需要更改的,到公证机关或法院办理。
离婚当事人: 男女方都签字了。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给盖的印
我想问的是有这份协议的话,我父亲如果和别的女人登记了。别的女人有权利来分割财产吗?现在财产还没更名。这样可他有权利不!谢谢!
还有一点,就是我父亲有没有权利支配这些东西。
本人女,我已经起诉离婚,但是我老公与法院的人认识,前几天开庭调节的人什么问题都想着我老公说,我怕分配财产时对我不公平,假如分配不公平,我有什么办法吗???
您好: 我表弟是独生子和妻子06年结婚,,08年生子。住在父母的回迁房。生孩子后妻子要求将房子由公公的名字更成他丈夫的,否则就离婚。当时我弟弟和妻子一门心思逼父母就范,为了家庭安宁,父母妥协。在08年7、8月份将房子更名。他们是农村户口,父母将我表弟的卖地款12万也给了他们,期间他们所生的孩子的户口在他妈
于零六年结婚至今,女方未曾工作,于上月刚刚上班,期间因我方父母老宅拆迁分得经适房指标于我名下购买,首付为我方父母出资,月供一直是我付,现已分居半年左右,这种情况不知法院会如何评判
夫妻双方于一月前离婚,离婚之前,男方一直不同意离婚,女方一直逼迫男方离婚。之后,女方为了尽快与男方离婚,答应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且离婚后,男方可以继续住在夫妻共同按揭买的房子,男方才答应离婚,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现在,离婚后一个月,女方将男方赶出住房,孩子也以自
我和我老婆结婚4年了,有一个孩子,3岁了,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婚后一直居住,婚后基本生活来源都靠我,目前存款有30万,因为感情不和,现在我想和她办理离婚手续,孩子由她抚养,我付抚养费,请问我怎么能拿到这几年我自己挣的工资,和我的房子。
08年我和老公一起购买的一辆轿车,当时为了上外地挂在牌照,车主姓名挂在我母亲名下。现在我们要离婚了,但对方不肯分割任何财产,请问这辆车是否可以算是我母亲的车。而且对方扣留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我上法院如何提起诉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呀,急!急!急!谢谢!
你好,我表姐与姐夫结婚近十年 有一男孩6岁 姐夫在外搞外遇 已经有三年时间 期间还借给那个外遇4万元钱 表姐是最近才知道的 为了孩子一再忍让 只要姐夫悔改 表姐就不计较以前 可是姐夫不知好歹 一再犯错 如今也同已离婚 只是以没钱为由 不想给表姐任何补偿就离婚 家里婚后有一辆价值3万元左右的面包车 是婚后买的 家里住的
《男女双方为二婚,结婚前协商各自分配各自的收入支出》因感情不和离婚 离婚判决书判定:女方欠男方兄弟人民币9000元(离婚前女方为给儿子找工作要求男方兄弟帮忙联系工作,欠男方兄弟9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女方蒙古包一顶,冰柜一个,截止目前女方以种种借口不还欠款。男女双方有共同草场3000亩(其中女方与女方
我在婚前付首付10万元购买了一套价值48万元的房产,贷款20年,月供2300元,现已支付2年按揭,首付款和按揭款均为我支付。当时因考虑后来要取我老婆的住房公积金,因此署名为夫妻双方。现我要跟我老婆离婚,有以下问题: 1、此房产是否应算作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不算,离婚财产分割时,按法律规定,对首付、按揭、
我有一朋友由于受不了老公长期的家庭暴力和赌博等不良嗜好想要离婚,因为房子是婚前的拆迁房自己贴补了钱买的,是我朋友出的钱,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婚后一直是她还的贷款,因为她老公一直没有工作的,直到去年经她介绍才去亲戚那里工作,但是上班后还是吊儿郎当,酗酒等恶习变本加厉,所以离婚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