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后才发现他生理有问题,更不会有孩子,我本想收养一孤儿,可老公家是农村的,为了户口我们收养了他妹家一个男孩,现在孩子五岁了,我们的婚姻却到了尽头,孩子怎么办?离婚后他肯定不会让我带走孩子,那我要不要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我再婚后还能不能生育自己的孩子?
父亲在1972年十岁的时候被收养,未办理收养关系。跟养父母生活了几十年,养父在前几年去世了,养母健在。父亲几十年中与亲生母亲没有联系,在最近父亲的亲生母亲告父亲,从父亲要赡养费。该怎么解决,父亲的官司能赢吗?父亲的亲生母亲后来改嫁了,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有一夫妇无能力抚养的一个孩子经人介绍我的姐姐想要,我先去看了孩子,但是我们也是要孩子心切,看好以后我们双方就签订了协议,由于我写的我的名字,协议当中有写到“我”不准给别人养,但是我是给我姐的,请问我违法吗?
因各种原因要送养孩子,孩子14岁,,给三代旁系的亲戚收养,,,父母健在,没有疾病和家庭困难好送养吗,亲戚那是没有孩子的,,年纪都符合了,,就是送养的话在孩子的话,,是在孩子户口所在地办里还是在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啊,,,
因各种原因要送养孩子,孩子14岁,,给三代旁系的亲戚收养,,,父母健在,没有疾病和家庭困难好送养吗,亲戚那是没有孩子的,,年纪都符合了,,就是送养的话在孩子的话,,是在孩子户口所在地办里还是在收养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啊,,,
家里有一个小孩想要过继给其他人 我查了一下是好像需要签订收养合同 请问签合同就是双方协议一下然后签就可以还是需要到什么机构认证或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应啊?
父母因计划生育问题将出生的小乐交予他的姑姑,姑父收养。(收养时间是在1986年,《收养法》未出台)。从此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亲生父母不曾提供任何抚养费,户口和所有抚养都在养父母这里。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问题一:是否属于事实收养?问题二:小乐成年
有个熟人的女儿要离婚了,留一快两岁的女儿,男女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且男方委托村干部要女方接受孩子,我现在有两个男孩,女方有意将孩子送与我抚养,请问:我怎样才能通过法律手续收养孩子?注:男方家和我家是一个村的。
我有一朋友两人在一起五年没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儿,现在两人已经分开了,男的要把孩子公证在他名下,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费用应该多少?谢谢
我和老公结婚后才发现他生理有问题,更不会有孩子,我本想收养一孤儿,可老公家是农村的,为了户口我们收养了他妹家一个男孩,现在孩子五岁了,我们的婚姻却到了尽头,孩子怎么办?离婚后他肯定不会让我带走孩子,那我要不要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我再婚后还能不能生育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