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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问题
收养问题 父母因计划生育问题将出生的小乐交予他的姑姑,姑父收养。(收养时间是在1986年,《收养法》未出台)。从此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亲生父母不曾提供任何抚养费,户口和所有抚养都在养父母这里。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问题一:是否属于事实收养?问题二:小乐成年后有对亲生父母赡养的义务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dI2234(河北)
提问时间:2011-05-29 05:56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刘同发律师
VIP
2011-05-29 08:45
收养关系成立。对亲生父母已经没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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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君秀律师
2011-05-29 07:44
答:收养关系成立,与亲身父母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不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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