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赵建伟,男,汉族,1973年10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31010919731010601X,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1035弄12号502室,联系电话:13901975156 邮编:200083 被诉人:上海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1111号,法定代表人:张小蕾,实际办公地址:灵石路695号9号楼2层,联系电话:66
其中在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领正常工资,另一家单位发放伙食补助,还有一家领取周末培训工资,三家单位是独立核算,请问如何计税? 如果合并计税对员工不利,有没有更好的合理避税方法?
年底前从一家外企辞职,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我应该可以拿到相应部分的年终双薪和奖金。但在员工手册中明文规定了年底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受此待遇。请问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有用吗?员工手册是否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律依据?
公司辞退员工所付给的补偿金该如何计算个税? 根据国家财税【2001】157号和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我得出计税公式: [(X-78642)/年限-2000]*相应税率*年限; 78642是上虞市2009年平均工资的三倍,年限<=12。 不过有同事提出不用减2000,即: (X-78642)/年限*相应税率*年限; 请问那个计税公式是正确的?
你好,我村村委选举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我村总选票1028,其中一人没有参与投票,4票被领走没有放入投票箱,4票是费票。请问票数过半是以1028票,1027票,1023票。一号候选人得票512,二号候选人得票472票,请问一号候选人是否过半。
我的家乡在湖北省恩施市三岔乡莲花池村,现在我的家乡再搞新农村建设,我们的田地全部被毁了,还有刚刚贷款种的茶树全部被毁,而且在动工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说要毁田地,现在我们去地里做事才发现根本没有地了,全部毁的已经没有了
有人欠了钱,也约好了还款日期,可是债务人突然死亡。家属不承认欠钱,已经起诉到法院。 我们这里有欠条,欠条上有欠款人的名字和手印。可是法官说证据不足,要我们再找欠款人生前的其他签名用以证明我们现在的欠条上的名字是欠款人写的的证据。 我们去过劳动仲裁等欠款人生前可能去签过字地方,可是有关部门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