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够其中药泡入自家酒中,现患者饮用后死亡。医生诊室未悬挂执照。死亡证明写乌头碱中毒心衰。死亡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下一步应如何处理
2007年8月12日上午,我子张祖渊因腰扭伤在邓州市松鹤路和他二舅家相距50米的松鹤诊所诊治。治前,张祖渊即告诉诊所医生文衡攀(男,年逾60岁,邓州市人):自己有治病药物过敏史,开药时一定要注意。后文开了“双氯灭痛片、芬布芬片、当归片”等口服药。 11时服药,13时左右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嘴唇发紫。迅速喊文衡攀,文
一女孩(患有精神病,但无其他疾病)在服用一男子上门所配的药后,约四小时内暴毙。该男子在服药一小时左右发现女孩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逃走。此人无执业医师资格证,此前行医次数不详,无固定诊所,治疗收取现金一百元。法医鉴定结果指向所配药物问题。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七年徒刑,缓刑四年”,赔偿三万。请问是
因本人家公是胰腺癌术后并发肝癌,最近卧床不起无法进食一直在家滴针,之前去过医院了但是当地说老人要是死也要死在家里的就接回家了,将近16天没吃东西。看着可怜又很担心,想想自己是学医的,当过几年医生就在家给他滴针,目前没有生命危险病情稳定,但是病情晚期,很担心如果哪天要是滴针过程中死亡了怕是病情发展所致,
因本人家公是胰腺癌术后并发肝癌,最近卧床不起无法进食一直在家滴针,之前去过医院了但是当地说老人要是死也要死在家里的就接回家了,将近16天没吃东西。看着可怜又很担心,想想自己是学医的,当过几年医生就在家给他滴针,目前没有生命危险病情稳定,但是病情晚期,很担心如果哪天要是滴针过程中死亡了怕是病情发展所致,
一名妇女到一家已经有二十几年经验的诊所开了打胎药,结果吃了药死了,死者家人要求诊所赔偿,并告以非法行医罪,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补充:该医生有乡村医师资格证,应该是乡村医疗合作社
非法行医的医生用自己的药换了患者的药打点滴,6.14号患者心脏停止跳动30分钟才送到医院.抢救到现在死亡。这样的情况需要解剖吗?不解剖会怎么样呢?
机动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非机动车(一人驾驶,并车载一人)横过马路,机动车驾驶人发现后紧急刹车、鸣笛,可是不幸的是致使非机动车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立即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请问,这种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吗?机动车驾驶人哪里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应当负什么责任?责任怎么
我在5月2日在一家黑诊所治病.在打完吊水4小时后我感到很危险.并在一家大医院去经过抢救现在基本恢复了.我想现在去追究那个非法行医的医生。我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