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外国人在北京就业,如请病假该如果计算工资?外籍就业人员是不是同样可以享受保险待遇?
还有具体病假工资怎么计算?是按工资的百分之几算,还是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谢谢
我爸是协保,之后在家保安公司上班,上月由于生病住院,看劳动法好象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我爸原单位每月给他800,保安公司每月1000多工资,现在基本不能上班了,
我于2010年4月底查出患有食道癌,于5月至今休病假治疗,单位从5月开始每月只发给我323元的病假工资。我在本单位已经工作41年,其间一直没有休过任何假。无病假时工资实发合计2000元左右,具体项目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绝对额、绩效工资、津贴、职补、房补、交通费、洗理费等。这些项目是工资改革以后的新定的名称,但实
2010年7月北京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待岗人员的工资是否也相应的提高呢?因为基数提高了,所以待岗工资也应提高。对吗?如果企业不执行怎么办?我们单位7月还按原来的800元基数计算的待岗工资,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我公司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全勤奖 病假工资扣除=基本工资/21.75*(1-60%)[工作不满2年,按60%支付) 这样计算合理吗? 病假期间(不超6个月)若工龄不满2年,不是按日工资的60%给付吗?
2011年七月初开始到八月初,我先后为北京时代华擎公司在东营进行惠普神秘顾客的调查,调查了六次,有时是一百,有时是一百五,看工作量的大小记工资,到现在应该发600块的工资,然后今天收到给我活的那然来短信,说他因为给我们发的工资太高而被公司辞退了,我们的工资不给了,还让我举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