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乡镇路南一2层门市房宽10米,东面紧邻房屋被镇里人开发成商业小区,在找我家签字的时候说小区开发1,2层为15米。3层以上为12米。我父母考虑到都是邻居就同意了!但是现在起到3层结果是3层以上也为15米!请问这事是否构成了欺骗,我可以不可以对他这种行为向法院起诉?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与两位朋友共同开发房地产,当时三人签有协议,在房产开发过程中,如遇三人意见不一致时,必须少数服从多数。现遇其中一位朋友一年多赖着不及时结算工程中的费用,且当心其另有企图。此时我们是否可以上诉法院,要求他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咨询诉讼费需要多少,在清算过程中如获知开发
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打着开发文华园商品房的旗号,虚构2007年底能够上房的"事实",于2005年开始骗取老百姓的购房款。2008年开始数百受害人多次上门索要被骗房款,绝大多数受害人无果无奈!天成老总真牛啊,在徐州这块地皮上谁也别想告赢他。
我朋友的父母离异,父亲因生意失败把房产抵押给银行,后又因赌博借了高利贷,被高利贷逼迫将房产二次抵押在房产证上加入了出资人的名字,之后多年我朋友租房在外,那套房被出资人出借。现在可能要拆迁了,我朋友有居住权但没产权,根据现在的拆迁办法据说是将款项全部交给产权人,那这样的话我朋友就没地方住还没地方放户口
我们这拆迁是按原有宅基地面积分房或给钱,而我有户口未婚,属于大龄女而且有病在身,继父和同母的弟弟都不同意给我房屋,这种情况下我能否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房产
女方在去年身故,女方投保了保险保险受益人100%是男方。在一年前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为两个孩子买了一套住房,因为女方出资占7成故房产的姓名是女方母亲的名字,因为买房子时双方已经结婚有5年的时间故没有对出资做出过明确的书面解释。现女方去世后女方家属不愿将房产分割并要求如果分割必须把身故保险金一并进行分割。我想问
我们夫妻多年前在农村建了房,现在双方户籍都不再农村。前段时间丈夫和同村的人签订了转让合同,并过户了。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过户是不是一定要夫妻双方签名,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建的,但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签订了过户合同是否有效?另外,
1998年,本人从当时的合作社购入一台变压器(连同变压器所在的房子),因为当时合作社没有办过土地使用权证,所以在合同上只注明房屋转让于本人。同时本人还长期租用合作社的其他房屋至今。如今,本人退租。而变电房紧挨该租用地(无其他通道能到变电房),这种情况下合作社是否有义务给本人留出一条路的使用权,让我对变电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年前在购买了公司的房屋,是以合同方式购买的,但是没有去房管局等级过户,房产证写的是公司老板的名字,但是合同上却是盖得当时公司的章,后来公司强制让我搬了出去,中间多次找公司讨要,但是都没有给我,现在公司已经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