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当了12年的转业士官,2009年退伍回来的。到现在工作也没有着落,政府对他们一直是不闻不问,还用极少的钱打发他们。他们就拒签字拿钱,多次上访,直到国务院的信访办,就在今年上个月民政局就用30%考试来入取, 我老公不服,因为兵役法里规定他们理应安排工作的,那民政局的领导说,你不参加考试就算你自动放弃,因为当今社会你有关系就进,没有关系就靠边站 ,在被逼无奈情况下我老公参加考试,结果没被入取,就在上个月里副总参谋长孙建国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像这种考试它是不是有违兵役法的规定,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是今年从部队转业的一名士官,接到通知书后前去地方民政部门报到时得知自己的个人档案被弄丢。是被市民政部门到省里接收档案后不慎丢失.民政部门承诺正常安置,和安置有关的档案都补上,由民政部门出面补。 想问一下,这个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和安置有关的档案他们能补上来,但自己的其它方面也能补上来吗,比如学历(在
潘律师你好:我是长兴人,我当了五年兵立了个人两等功一次,回到地方 政府不分配工作 还将户口转成居民(入伍前农民户口)只发了28000元自主择业补助金 我觉得这样不对 我认为政府应该给我安排工作。请问有什么法好依吗??你说要看地方政策 我想知道中央有什么政策吗
我是2003年转业10年士官,把户口也落在老家农村,现在老家机场搬迁,反而说我们什么待遇补偿也没有?
我是2003年转业10年士官,把户口也落在老家农村山东蓬莱,现在老家机场搬迁,反而说我们什么待遇补偿也没有?请问一下应该吗?谢谢按照国家现行士官安置政策请尽快能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是沧县2005年转业回来的三级士官,四年未能安置,多次与县政府交涉,未能得到解决,直到2009年4月,县政府开会通知我们拿着"民政局"开的介绍信到县公安局临时组成的一个叫"应急小分队"的地方上班至今,这期间不仅工资低,而且我们的关系一直未能落实到位,保险也一直未上,其他福利待遇什么都没有,我们想向上一级反映,恳请您的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