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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当了12年的转业士官
我老公是当了12年的转业士官 我老公是当了12年的转业士官,2009年退伍回来的。到现在工作也没有着落,政府对他们一直是不闻不问,还用极少的钱打发他们。他们就拒签字拿钱,多次上访,直到国务院的信访办,就在今年上个月民政局就用30%考试来入取, 我老公不服,因为兵役法里规定他们理应安排工作的,那民政局的领导说,你不参加考试就算你自动放弃,因为当今社会你有关系就进,没有关系就靠边站 ,在被逼无奈情况下我老公参加考试,结果没被入取,就在上个月里副总参谋长孙建国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兵役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实行自主就业;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自主就业。像这种考试它是不是有违兵役法的规定,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奚琴琴(浙江)
提问时间:2011-07-04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