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自己糊涂,被送进派出所。写了笔录,按了手印,拍了照。
没收到书面处罚,警察让我出去看看心理医生。请问我这算是口头警告吗?
口头警告会记入人生档案吗?会影响将来的人生吗?
好害怕,好害怕。还是那份笔录,我承认拿了别人的东西。(不是太值钱的)
我将来是否还可以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吧?(犯错误拿了件女性内衣)
我想从个人手里买的这个平房是公房,但是,这房子并不是这个卖房人的,而是他的单位的,也就是说,是某单位给他的职工的住房。请问,这个房子我可以买吗?有什么风险,如果将来拆迁,我们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我每月三千工资,公司打我卡上只有两千七,剩下那三百公司说给我了我一问好么我报销的交通费给抵消了 这交通费也算工资么?
《公司法》里面规定“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可是又规定“清算时,有限公司要按照出比例分配剩余资产。”这样是不是就前后矛盾了?虽然一个是红利分配,一个是剩余资产分配,但是分配比例始终体现着股东对公司的权益份额呀。如果约定的红利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相差比较大,那在清算分配财产的时候岂不是
请问律师,04年跟朋友合伙开了1家个体工商户主营发机械加工,我是法人,我朋友管财务,可现在生意不做了,货款差了20万没给,只开了加工的发票,客户是我朋友的亲戚,他们现在联合起来赖帐,说没有收到发票,请问我如何才能依靠法律手段要回我该得的货款,谢谢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请问,如果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照扣缴,而单位应缴部分有名无实,这是否是违法的?员工怎样做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人有一只股票已经解禁,最近公司的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要抛,本人就对他说抛售,但是后来想想不抛了。于是打电话给公司的人说我不抛了,公司的人回答他已经将我要抛售股票的信息上报到公司去了,而且说这是个意向书。请问这样的口头意向具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