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能否作抵押?重庆有没有银行办理,具体抵押率多少?有否相关抵押管理办法?在那儿办理抵押登记?问题较多,谢谢!
刘某的父亲在上世纪80年代左右在村里任书记,1984年国家颁发《自留山证》,在颁证过程中,刘某的父亲将自留山证的名称填给刘某,当时刘某只有17岁,请问,刘某当时未成年,能否取得自留山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黑政明传1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第五条二款中“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凡以颁发林权证的地方不得再重复颁发土地证、草原证等权属凭证,已颁发的一律作废”)和(《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处理土地
我有一朋友借我资金用于经营,他有房产(写字楼),但未办好房产证,我能否与他签订相关协议,利用他的房产出租权或出租租金收益为我借给他的资金提供担保?如能,怎样操作比较合法稳妥?
04年和哥共同出资买地皮建房,但房产证名字是哥的,现我想加名可以吗?他同意!但他说土地和房证都已向银行贷款作抵押需要还清银行贷款方可在房产证加名,对吗?如果能加名手续流程如何走?谢谢!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
贷款人死亡,房产抵押该如何处置,是否可以继承?是先继承还是先偿还贷款?银行能否起诉其家属(贷款人妻子)偿还贷款本息?其抵押的房产证是贷款人,但实为夫妻共有,且其妻子同意抵押,即抵押合同有效,其妻子能否成为被诉的主体?
《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无权优先受偿,不就意味着可以有其他的能够优先受偿的债权人么,所以我认为新增房屋可做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