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2008年12月12日入职,当时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无试用期,2009年6月,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和法人,应公司要求,于7月1日又重新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原合同作废.8月18日被突然遭辞退,并当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接时领导口头上承诺会补我额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工作交接完后,因已超过下班时间,就于第二天办理辞退手续.可办
2011年11月在广州入职并一直在广州工作,公司总部在深圳,劳动合同盖的是深圳的公章,期间一直没买社保,2013年11月本人以未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补买社保和要求2个月经济补偿金。公司只同意补买深圳社保,说是我提出的离职,没经济补偿金。请问我能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另外补买社保我能要求买回广州的社保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不到5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上五险一金,由于跟主管吵架,我被辞退。我该怎么维权,还有,就是公司让我签离职单才给我这个月工资,我可以签吗
公司给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 签的是三年 试用期填的是3个月 2014年7月7日签的合同 到11月4日让我填试用期延迟申请单 我不同意延迟 然后他们认为我能力不够,考勤不行想辞退我 但是没有提前一个月跟我说 请问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果提前30天跟我说还能申请到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超过三个月未转正,还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我,我 可以申请那些补偿?
律师你好!我是今年9月到这家公司,当初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合 同,三个月到期后我要求转正,公司人事方面直言肯定我的工 作能力,但是由于公司效益和部门整体业绩问题,要求给我延 迟试用期最长到6个月,当初说一旦转正,就给我签三年的劳动 合同。但是我现在到第四个月却突然被莫名其妙告知要辞退我 ,主因是
我是酒店的一名仓库员,因为我的失误,有一个供应商的货单,三个月漏了六张。但没有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决定给我换岗,我不愿意去,因此被辞退,请问我可以申请补偿金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已入职4个多月,现在已经转正式员工,我是做设计的,进来的时候是面试的美工,只做网站上的东西,刚进来1个月就被掉市场部做了平面设计,包装箱易拉宝什么都要做,由于我对物料不太懂,公司找各种理由,又是说我年纪小经验不足做东西丑,又是做东西慢,想逼我自己提出离职,我不肯,他们现在提前一个月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