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一处住宅,在我母亲去世后将部分房屋赠与我,因无产权证,我们之间只做了简单的书面赠与,后来我父亲又结婚了,房屋面临拆迁,父亲没有告诉我,就和国家签定了赔偿协议,父亲口头答应我将其中一套赠与我,请问律师,怎么让这次赠与有法律效益。 如果签定赠与合同后,回迁房交付时,我父亲反悔,把房屋产权登记到他
房屋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_____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
因姐姐在外地工作,并且户口已经迁入到工作所在地,受到多方面条件制约,不能回到本地买房。所以以我的名字申请贷款购买房屋,如果不想以买卖的方式转到她名下,是否可以通过赠予的形式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成她的?是否在未还清房屋贷款的时候就不能办理赠与?赠予是需要收取什么费用的吗?
我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后,要是以后再将房屋赠与、买卖或遗嘱留给我,这样会有哪些限制,所产生的费用和一般的房屋交易有什么不同
两套住房的房产证上均有我、妈妈、外婆、舅舅共4个人的名字。这两套住房合在一起的总价值在160万左右。目前我想以赠与的方式把我的份额转给我爸爸,请问赠与双方(我和我爸爸)在这一整套流程中共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我和老公离婚了,原协议是他分五年付我钱房屋归他,现在第三者要找他。他想把房屋给孩子,我也同意不要钱房屋给孩子,但我怕用赠与的方式以后会有麻烦,我该怎么做以后才没的纠纷,
本人与老公结婚时老公的叔叔以赠与的形式把房给我们了并公证.我老公自小母亲改嫁没有父亲跟叔叔一起生活,叔叔现还有房居住.现在赠与我们的房子拆迁又想把房子要回去并不同意给我们过户(拒公正后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现在把我们给告了以身体不好还有没有过户为由想把房要回去.我和老公只有这一处房子.请问他能把房子要回去吗
共有人的份额赠与他人,构成我提出分割共有房屋的“重大理由”吗
房屋与父母共有,产权在我和母亲名下,我想分割共有房屋,《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父母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后属“共有的基础丧失”吗?我能以父母的份额赠与给其它子女作为“重大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