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6000,公司只按照2300的基础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鉴于以上事实,有如下疑问: 1、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2、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以及经济赔偿?如果补缴,金额应如何计算? 3、如果单位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更加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劳动者该怎么办? 4、在第3条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在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30天后,同新的劳动单位签订合同,并且提出劳动仲裁?
您好,有下面的困惑,可以帮忙解释吗? 具体情况如下: 我2007/11之前在上海分公司工作,12月份之后转到日本分公司。 12月份之前在上海领工资,上海分公司负责缴纳上海保险。12月份之后从日本分公司领工资,在日本交日本的保险。 因为想保持上海社保的延续性,所以当时和上海分公司口头商定, 按照上海的社保的最低标准
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职.2010.1.7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2月20日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并转为试用,调离原岗位,原连锁店,我不同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签离职申请,但公司让我补交2010.2保险,共592元,我应该补交吗?
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职.2010.1.7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2月20日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并转为试用,调离原岗位,原连锁店,我不同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签离职申请,但公司让我补交2010.2保险,共592元,我应该补交吗?
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岗,2010.1.7要求上岗,店长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店长拒绝。2010.2.20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元,转为试用期,调离原岗位,调离原连锁店,我不同意,与其协商,协商不成,我要求反还800元押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我签了离职申请。公司让我补交2月份保险,共592元,我应不应该交?
你好,近期我和同学参加兼职是派英语培训传单的。其中,我们需要向路人索要电话,以便总公司推销他们的英语教学。他们在7月9日开公开课,来的人是爆满的,这说明我们的劳动是有成果。但在他们7月10日的公开课,却没有一个人参加,公司说损失由我们承担!且工资一拖再拖!!参加兼职的大部分都是我们这种高中毕业或大学毕业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当时公司给我签订了一份临时用工合同。我工作5个月都没给我买社保。而且临时用工合同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比如说: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社保福利待遇;临时用工合同,这一年都是试用期;试用期间不享受社会福利。请问如上述情况,我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找公司赔偿吗
关于社会保险的纠纷,公司硬向规定,个人和公司的社会保险总额要各分担一半,请问这种问题要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我们公司属宣武社保局管理,那我就去宣武社保局也就是办理社保事宜的地方投诉就行了吧,可是财务今天做账,说要扣我450多,她说是老总的意思,已经跟老总几次确认过了。我想没有协商的余地了。 那投诉需要带什么
我们现在已经在劳动局那里投诉了我们公司!问题是关于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和未购买社保的赔偿;我们有20来人!但是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要60个工作日才有答复;最快也要10多个工作日!我们这些农民工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我们耗不起那么长的时间!请问:我们要怎样做才能把这问题尽快解决!或者象我们这样的案例一般需要多
我于2006年12月入职哈尔滨民用建筑设计院,直至2009年10月公司才给我开立社保帐号,但一直未向其中交费,直至2010年12月才将2009年10月-2010年12的社保费用补齐,我由于社保等原因于2010年3月离开民用建筑设计院。离开后我要求将社保转移至新单位。哈尔滨民用建筑设计院以保险欠费不能转移为由,未能转移保险。2010年12月,
你好:我们是在重庆一家快速销费品销售公司打工.我们一直在成都工作,公司一直未给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我们个人买成都社保,2008年后,他凭我们打印的单子每年给我们部份的报销社保,没有医疗报销,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现在,公司想上市,想换个名称,所以叫我们全部重新签合同。公司在重庆为我们交纳社保,而我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