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他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与妻子离婚,约定房产归于妻子,购房时妻子单独出资,房产登记妻子单独所有,购房时未承担保证责任,离婚时应承担保证责任。现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提出析产诉讼,此房产应该归谁所有?
夫妻婚姻存续期约定,婚后所购住房产权归妻子一人所有,但没有进行公证。约定后几年丈夫贩毒判刑并处以罚款。因无其他财产,该房屋是否会判查封拍卖来抵丈夫的罚款。
保证期限超过2年,期间债权人在法院诉讼,后案件因涉及合同诈骗犯被判中止,公案机关的立案通知书送达法院后,因债权人在法院找到关系,案件一直没送到公安机关,待诈骗犯被判无期后,法院又重新开庭,而且对刑事案件中的所有提审证据均不采信,这时,担保保证期已过去半年,请问,连带担保的保证责任能否免除。
原来有份离婚协议书,说明夫妻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后来复婚之后,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的约定,咨询我的存款
首先,我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复! 原来离婚协议书上注明“……4,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5,位于……属于公房,承租权及今后产权归男方所有。……”09年我们复婚之后,没有进行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假如我有12年或13年的存款,咨询这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这些存款都是我以前定期3年、5年到期再转存的,但以前的帐号转
夫妻约定债务责任,事后通过快递寄送向债权人追认该约定是否有效?
留有一份声明,声明约定父亲在外的全部借贷与母亲无关,为父亲个人行为,其个人承担全部借贷的还款义务和责任。母亲无需承担。通过查询法律得知,夫妻双方约定的债务责任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对出借人无效,除非出借人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才能认定个人债务。难么现在出借人起诉我母亲了,叫我母亲还款,承担夫
夫妻分居二年感情早己破裂,起诉离婚开庭后被告检查得绝症,组合家庭婚前有财产及责任约定
夫妻分居二年感情早己破裂,起诉离婚开庭后被告检查得绝症,组合家庭婚前有财产及责任约定,其中一条就是生病各自负担,这种情况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夫妻一方为担保人债权人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的私人账户可否要冻结
夫妻一方为担保人债权人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的私人账户可否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