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从2005年5月进一家私营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到现在,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交社保,工作是单休,现在老板要辞退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老板应该赔偿我多少,还有,我到地区劳动局去咨询2倍工资如何仲裁,劳动局的人说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不会受理了,请问老师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我还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还有,如果现在我提出辞职,还能得到补偿吗,谢谢。
大家好,小弟2010.12.10在一家私企业上班。工作性质是老板租别人的机械本人不在工厂上班,上班按记时算,自己记工帐。从2011年三月份才正式去厂里报工作时间(也是自己报,文员记时)。2011.06.17号跟租机械老板发生租金纠纷,没法正常工作,但工资他也不给我算。还有拖欠工资,到06.17号四月份的工资都还没发放。劳动合同
我2009年9月17到公司!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个月的试用合同后,一直到2010年10月份才要求和签订正式的合同,并且签订合同公司要求必须起始日期必须是进公司的日期!理由是补签!当时我以不合法的理由拒绝签订这份合同!但是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还是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日期就是按照公司的日期签订的(2009年9月17)。但
我在当前这家私营企业工作有5年了,是作为财务主管入职,后提升为财务经理。期间帮公司处理了几个比较复杂的财务项目,,工作能力也是得到认可的。后来2009年下半年公司渐渐没有什么大项目了,财务人员的工作也被老总直接管理,相当于将我架空。今年来员工普调工资也没有调整我的工资,平常的工作中处处挑刺,意思是让我自
工厂突然卖给了开发商,厂里停工了,为了得到自身的保障,我们去了管委会,可是厂长知道后去警告我们不要再去管委会闹事,我们只是根据劳动法保障自己的利益有什么不对吗?终于在我们无数次去管委会之后,厂长松口了,说这个厂会再其他的地方重建,在重建这段时间,每个月给我们4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是这钱必须在厂里开
本人和用人单位合同到7月30日到期,单位已暗示与我可能不续签了,我已有了心里准备,请问我该怎么做?
我被临时解聘,老板不发奖金,原因是没有给他带来利润,原来老板说的干满一年6000元,但我只干了半年就被开了,并且扣了我500元,说的三个月后再发给我,他简直无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