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出去,我是否可以在不起诉承租人的情况下,自行换锁、强制处理屋内物品(合同内写明合同到期三天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请问合同规定以上内容有效吗?如果可以,处理过程需要什么人或部门在场? 以下是当时签的房屋出租协议文本 房 屋 出 租 协 议 出租方姓名: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3日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 的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该住宅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协议正文: 一、租房从2008年12月23日起至2009年8月23日止,有效期为 8 个月。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居住 用房,该住宅的租金为人民币800/月元,(水电押金500元,本协议到期不欠费用时退还),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共计6900元。 二、协议到期,若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租于原承租人;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承租期间有责任保护好房屋结构及设备不受损坏,如果房屋有改动和大的装修,必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不退,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遇装修以及增加其他附属设备(含取暖设备),承租人自行安装,费用自担; 四、乙方无权将房屋转让、抵押、转租他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协议,租金不退; 五、租赁期间,除由于自然灾害和房屋工程质量外,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更改和房屋破坏,乙方付完全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物业及治安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七、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搬出全部物品,甲方不付乙方任何费用;合同到期三天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拖延搬出,按照每日100元赔偿甲方;若乙方高级装修且不再续租,甲方不补偿乙方; 八、如果续租,续租时价格由甲方确定,重新签署协议,并且执行新协议; 九、合同到期,本协议执行完毕,乙方自行搬出,完全结清三日后,由甲方自行寻找新的承租人,所有一切与乙方没有关系。 违约责任: 一、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并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二、甲方在协议租期内非承租人责任而解除协议,需要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在按照实际租期清算完租金后,补偿乙方1个月房租;承租人中途退房,剩余租押金不退。 二、乙方若超出规定的付款期限5天缴纳房租,视为违约(既中途退租),此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搬出,并缴纳一个月房租(本协议中前款数额)作为违约金给甲方,租金不退。 除外责任: 一、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 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然解除;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有一份(复印无效); 三、在协议的履行中如果遇到分歧、争议,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向(本地)承德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或仲裁;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付清房租后立即生效;收款收据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签字进门立即开始履约,双方不得违反。
本人是河曲县五交化的一名职工,于1999年下岗。承租本单位门面房一间。今年六月三十日我县国土资源局将我公司向社会拍卖进行改制。单位领导限期让我们无条件搬出门市,并伙同本单位一部分常占便宜的职工威胁恐吓我们。我们的搬迁补偿问题该怎样解决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在园工作一年半个学校,现在学习结束我该拿回7月份和元月份工资,可老板说你明年不到回这上班,7月份工资就没了,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您好 我朋友的父亲是东北的农村户口 朋友和她姐姐是本村的户口 朋友的父亲01年买了个平房 当时签了房租买卖合同并公证了 现在村里拆迁,原房主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起诉要回房子 请问我朋友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胜诉的概率大不大啊
这种情况下的话,我们作为受害者,应当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弟今年21岁,在日本留学,昨晚在租住的房子内,被同住的社友打伤了眼睛部分,当时就报案了。而且到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眼睛下放别刮伤缝了7针。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话,我们作为受害者,应当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今年48周岁,在目前的厂里从事统计工作也有二十多年,眼看还要两年就退休了,现在老板压低工资还让我去车间流水线上操作,想逼我自己离职好让自己的亲戚来做我目前做的工作。我曾经在车间操作时不慎弄伤了眼睛,当时动了手术,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当时厂里就赔偿了我1400块钱。手术以后还不满1个月就催我去上班,导致我
案情:2009年1月,我一位长期在外做生意的同乡,说他入股的北京某公司要在昆明开分公司,由于其资金周转困难,愿意将他的股份转一部分出来,一年后退还本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股份依然存在,并能按期分红。我于2009年3月入了50000元的股份,但现在已经两年多过去了,现在连本钱都要不回来,他所谓的昆明分公司也不知道在
受害人挑起是非而导致伤害,加害即使给予治疗并付费2万多,但受害人宣称要10万元不给就闹事,多次交由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害,且医院医生言明就需5000多医疗费用即可,然其受害人赖于医院加重医疗费用而让加害人承担,甚至于直接找局长签字称所有医疗费用由加害者承担,至此加害受其侵扰下不得离家到儿子家中躲避。于此情
受害人是重度心脏病患者,因被别人诬告,导致心脏病发有生命危险。我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答复不予立案,我去那做司法鉴定?怎样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可以做,哪里能做?
我跟男友在一起两年了,一直很信任他也没过多了解他的过去。他只跟我提过跟原先的女友生得一子,没有结婚,孩子一直由前女友抚养,他有尽责任的寄抚养费,现已分开近8年。我就很相信他所说的,到最近我才知道他所说的没结婚只是指没有办婚礼(他们家乡的观念),但为了当时小孩入户匆忙找人办了结婚证。我知道这样的事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