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如何在不起诉承租人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如何在不起诉承租人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租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出去,我是否可以在不起诉承租人的情况下,自行换锁、强制处理屋内物品(合同内写明合同到期三天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请问合同规定以上内容有效吗?如果可以,处理过程需要什么人或部门在场?
以下是当时签的房屋出租协议文本
房 屋 出 租 协 议
出租方姓名: (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3日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 的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该住宅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履行相关义务。
协议正文:
一、租房从2008年12月23日起至2009年8月23日止,有效期为 8 个月。该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 居住 用房,该住宅的租金为人民币800/月元,(水电押金500元,本协议到期不欠费用时退还),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共计6900元。
二、协议到期,若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租于原承租人;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房租,承租期间有责任保护好房屋结构及设备不受损坏,如果房屋有改动和大的装修,必须有甲方的书面授权书;如有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不退,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遇装修以及增加其他附属设备(含取暖设备),承租人自行安装,费用自担;
四、乙方无权将房屋转让、抵押、转租他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协议,租金不退;
五、租赁期间,除由于自然灾害和房屋工程质量外,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更改和房屋破坏,乙方付完全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物业及治安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
七、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搬出全部物品,甲方不付乙方任何费用;合同到期三天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乙方如拖延搬出,按照每日100元赔偿甲方;若乙方高级装修且不再续租,甲方不补偿乙方;
八、如果续租,续租时价格由甲方确定,重新签署协议,并且执行新协议;
九、合同到期,本协议执行完毕,乙方自行搬出,完全结清三日后,由甲方自行寻找新的承租人,所有一切与乙方没有关系。
违约责任:
一、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并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二、甲方在协议租期内非承租人责任而解除协议,需要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在按照实际租期清算完租金后,补偿乙方1个月房租;承租人中途退房,剩余租押金不退。
二、乙方若超出规定的付款期限5天缴纳房租,视为违约(既中途退租),此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搬出,并缴纳一个月房租(本协议中前款数额)作为违约金给甲方,租金不退。
除外责任:
一、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 地震、战争、洪水等,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然解除;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有一份(复印无效);
三、在协议的履行中如果遇到分歧、争议,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向(本地)承德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或仲裁;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付清房租后立即生效;收款收据以甲方签字为准。
五、签字进门立即开始履约,双方不得违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_ldj(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09-08-06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