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在创卫期间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押蒸炉以及需要罚款2000元(款还没有交)。事情是这样的:本人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3个多月,其中在门外有肠粉加工制作,因为这么多年来在肇庆市的肠粉店绝大部分在门外操作,一直相安无事,所以本店也不例外照在门外制作加工。前段时间执法员大检查本店卫生,当时只指出厨房的部分不足,并责令整改,之后参加过相关的培训班。但一直没有提过外加工肠粉的制作场所不规范!所以这点我一直没有理会,但在5月30日早上,食药监局突然到本店没收肠粉炉以及拍照取证等,并在两天后通知要上门交2000元的罚款。在没有警告及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就来扣押炉具,还要罚款,我觉得很不合理。执法员说现在要统一室内制作加工,我店已违反食品监督法。但全市现在还没有统一要求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在没有广而告之及统一规范的情况下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写的是本店违反“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我是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不足半年,经验不足。我觉得这样的处罚办法太重了!可以帮我分析一下吗??谢谢!问题补充: 我跟领导说过不应该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执法,但他的回答是:你是一个大学生,我们开过培训班,需要整改环境,就算没有专门指出某一点,你也应该举一反三地意识到其他的不足!我不解,既然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指出这是错误做法,况且其他店都还是照样经营着,试问即使我会举一反三,也跟本想不到这一点。要知道肠粉的制作成本低价钱实惠,且工序繁琐,赚的都是辛苦血汗钱,靠2元一条肠粉,你说要卖出少才能交得起罚金?执法部门为了完成创卫工作,为了不被上级领导批,就不抹杀老伯姓的生活来源。现在扣押了炉具,连生意也难以继续。而执法部门却想用罚单的数量来证明自己的执法力度及工作效率。想一步到位地完成任务!!我觉得太不合理,也不近乎人情!没有按实际出发!什么改变都需要时间和过程呀...想用极短时间山鸡变凤凰有可能吗?
本人是四川省眉山市四公乡双桥村三组村民,出身于1963年。08年我在永宁街上修建了两个门面共计二层的楼房,门面号是新街60—62号,在我门面的左侧是李联贵所修建的两个门面,李联贵的两个门面是09年修建的,我们两家人后面都有2—3米的采光面积,李联贵在修建房屋的时后就把他后面的采光面积给修成了门面。当时他在建设房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构,随着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执法重心下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不属于城市规划区的乡村违法建设房屋行为具有行政处罚全吗? 谢谢
我在本村一个多年的废石料场选铁矿石,突然一天镇政府一群人强行没收了我的装载机,还要罚我十万元钱,我也没破坏植被、土地,也不存在危险生产,也是从村里正常承包的废石场,一天弄好了也就正个百八的事,弄不好还陪钱,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疯狂的士顶着执法人员狂奔造成执法人员受伤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前天的时候,在龙头寺长途汽车站,有一辆出租车司机因为自己违章,在接受交通执法人员检查的时候,对执法人员的行为产生不满。然后就将执法人员逼到了自己的引擎盖子上,开车狂奔。导致执法人员受伤了,对于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会有怎样的处罚? 的士速递 、的士
1改正违法行为是否是一种环保处罚种类? 2发现违法行为能否当场使用? 3发现违法行为已当场使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在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实施的处罚中可否不再下达?
如职能部门发布了一个停止相关生产项目生产的公告,和相关涉及单位名单,之后这些单位未停止生产,在行政处罚时,这个公告和名单能作为处罚证据吗?
一,事情过程 1.我与丈夫,小孩子在外打工,家中就是两个72岁的老人,家婆是常年用药的,各种疾病(心脏病,关节炎。高血压等)。 2.2011年4月21日,村委及公社,计生办,政府人员20来人,去到我家就一句话就是逼两个老人要钱,恐吓老人,我家婆说证明已经要寄回来了,他们说不行,就是要钱,要在半个小时交一万块钱,
交通肇事把园林处栽种的绿化树木撞坏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向交警部门报的案(树木是园林处的)。经过调解和园林已经达成调解。现在就是综合执法要罚款3000元,(树木就是普通绿化树,说是价值1700元)综合执法局有这个权利吗?如果有依据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