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政府执法及处罚
政府执法及处罚 你好,因为在创卫期间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扣押蒸炉以及需要罚款2000元(款还没有交)。事情是这样的:本人经营一家小型餐饮店3个多月,其中在门外有肠粉加工制作,因为这么多年来在肇庆市的肠粉店绝大部分在门外操作,一直相安无事,所以本店也不例外照在门外制作加工。前段时间执法员大检查本店卫生,当时只指出厨房的部分不足,并责令整改,之后参加过相关的培训班。但一直没有提过外加工肠粉的制作场所不规范!所以这点我一直没有理会,但在5月30日早上,食药监局突然到本店没收肠粉炉以及拍照取证等,并在两天后通知要上门交2000元的罚款。在没有警告及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就来扣押炉具,还要罚款,我觉得很不合理。执法员说现在要统一室内制作加工,我店已违反食品监督法。但全市现在还没有统一要求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在没有广而告之及统一规范的情况下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写的是本店违反“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我是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不足半年,经验不足。我觉得这样的处罚办法太重了!可以帮我分析一下吗??谢谢!问题补充: 我跟领导说过不应该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执法,但他的回答是:你是一个大学生,我们开过培训班,需要整改环境,就算没有专门指出某一点,你也应该举一反三地意识到其他的不足!我不解,既然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指出这是错误做法,况且其他店都还是照样经营着,试问即使我会举一反三,也跟本想不到这一点。要知道肠粉的制作成本低价钱实惠,且工序繁琐,赚的都是辛苦血汗钱,靠2元一条肠粉,你说要卖出少才能交得起罚金?执法部门为了完成创卫工作,为了不被上级领导批,就不抹杀老伯姓的生活来源。现在扣押了炉具,连生意也难以继续。而执法部门却想用罚单的数量来证明自己的执法力度及工作效率。想一步到位地完成任务!!我觉得太不合理,也不近乎人情!没有按实际出发!什么改变都需要时间和过程呀...想用极短时间山鸡变凤凰有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rlu32……(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1-07-0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