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11年买的房子,14年交房(推迟了1年),目前产权登记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了3.68%,近期开发商让补缴近两万元面积补差费用。加之开发商之前承诺的其他方面也有问题,所以想退房。请问,单就面积差达到3.68%,能否办理退房?走什么渠道和程序? 原购房合同是这样签订的: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交付后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照第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1)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多退少补。(2)无。 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补面积差等等。。。就是制式合同不赘述。 如果仅仅按照第1条约定,没有提到退房,那意思是不是退不了?只能补差?但是无标准,不明确。加上开发商又让补差价,而且分明按照第2条标准走的,那么也就认为第二条是有效的。第2条有效,那能不能按照第2条提到的退房条件申请退房呢? 对法律不懂,烦请老师给予指点。尤其是在本案中自行约定和原则处理概念,能不能申请或者起诉退房?多谢!
我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发生面积误差时不退不补,这样的约定对我是不是有利的呢?
我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发生面积误差时不退不补,这样的约定对我是不是有利的呢?
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登记,但合同约定违约金只有几百块,如何维权?
合同定于2012年6月30日交房,但截止至2014年10月30日,开发商仍未办理出房产证。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
原来预测面积是87点几个平方建筑后的实测面积是81.51平米 比原来小了5到6个平方 已经超过规定的百分之3了 现在开发商说按少的平方退钱 如果退房要交违约金请问这样合理吗
a和b签订换房协议,约定各自房屋的产权归属于对方,后没来得及办理产权登记交换,a过世
a和b签订换房协议,约定各自房屋的产权归属于对方,后没来得及办理产权登记交换,a过世。请问,a的继承人是继承b的房子,还是继承a自己的房子?
房屋面积差了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我申请了退房,开发商也同意退房,但是合同上“写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X利率付给利息”。我和开发商商量利息的事情,开发商说按合同上规定的不付利息,这种情况,我能要求他们付利息吗?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的购房合同里写的是760天,我记得以前是60天来着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的购房合同里写的是760天,我记得以前是60天来着,开发商给改了
甲借乙50万元,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甲用自有房屋做抵押。但俩人没有进行登记,因甲乙都是多年的好朋友,乙仅
甲借乙50万元,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甲用自有房屋做抵押。但俩人没有进行登记,因甲乙都是多年的好朋友,乙仅要求甲将抵押房屋的产权证交由乙保管。半年后,甲无力还债,乙能否起诉法院来实现自己对房屋的抵押权呢?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1)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每平米价格保持不变,最终房款结算金额按房产部门现场实地测量面积调整,房款多退少补。 2.双方同意按一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退房,超出3%部分
我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发生面积误差时不退不补
我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发生面积误差时不退不补,这样的约定对我是不是有利的呢? 我跟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约定房屋发生面积误差时不退不补,这样的约定对我是不是有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