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动迁4年,房产证上日期有3年半了。(房产证上写着5年内不得交易)。现在房子上面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加我儿子的名字是否现在可以加上去。费用多少,当时动迁买的时候30万,现在100万左右。
我爸爸原来有一套使用权的老房子,是他家里传下来的。户主是我爸爸,其他户口有我妈妈、我和我外婆。我外婆的户口是当初我妈妈的几个姐姐都不要,然后我妈妈就要过来的,已经十几年了。现在我们已经动迁了,没有拿钱,而是拿了一套房子。我们自己家已经在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外婆是一直和外公跟我舅舅一家住一起,舅舅
李律师您好,我现在买了一套动迁房,已经付了50%的房款,并且与卖家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合同,协议上写明了余款等3年后可过户时再付清。由于现在卖家只有大产证,小产证还没办下来,不过最近听说可以办了。请问下国家规定动迁房满三年可买卖过户是依据哪个时间算的呢?我现在是不是应该催促对方赶紧办小产证?等产证办下来后
我跟老公现在上海居住的房屋是老公的婚前财产,婚后商议将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请问什么样的方式能够有法律效益并且费用最低呢?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呢?谢谢回答!
本人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前几天我看到公司把要提供给仲裁庭的证据,本人的工资条,上面的确认签名不是本人字体,因为本人没有签名确认,对公司提供的证据签名有异议的我该如何处理,就是说有人冒充我在本人工资条上签字。
我和丈夫没结婚之前,丈夫05年按揭了一套房子,我已经和我丈夫在一起生活,一直我们共同承担按揭款,我们2008年领的结婚证,2009年底房款全部还完,2010年办的房产证,当时不知道,也没有写我的名字,现在想把我的名字写上,去咨询说要交20000元的费用,我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是否也要同样要交房产税?
您好!我是中国江苏徐州人(女),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购买,2010年9月上房,首付及公积金贷款及商品房合同都是我本人的名字办理的。2010年9月结婚。现在2011年6月被通知此商品房可以办理房产证登记事宜了,可是因为我丈夫是外国人,在房产处被告知说新法规定,2011年6月1日起凡属婚后登记房产要夫妻双方的名字
最近想换房,跑了几个中介看房,其中一个中介说能够买到那种动迁组手里的房子,直接签动迁协议,产权直接写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这种事情是否是真的,而且是否合法呢? 如果要买这样的房子有什么样的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