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烟草经营户,租用一家公司的门面,因公司破产拍卖,买受人要收回自用,烟草专卖局有规定不允许移地经营。请问我该怎么做
李律师:您好! 有个问题请教:我在海口有一套房子,在三个月之前已经出租给别人。我们签有协议,约定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房租费。 但现在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将近四个月了,租房者一直赖着不付,经我们多次上门与他协商,限时他搬走,当时他已经同意, 但现在到了限时日期,他锁门后,人不知去向但他的东西还在房子里。
我出租了一套住房 这个月承租人没缴纳租房费(他先前口头上说了不愿意在租) 现在也联系不到他 他的私人物品估计还在里面 门钥匙也只有他有 我要怎么才能合法的收回房屋 合同里面没东西具体提到这个问题
你好,我在济南山师附近租了一个店铺。一个月左右以后。他们又要求我交装修费和折旧押金。而且不退回。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认为房东是私人的不是公家的。装修费是不是应该商场出不应该商户们平均摊呢?而且房东说以后逢年过节每个商户必须要举办活动而且是我们商户自费。不举办不行。请问这合理吗?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求变更与户主关系的人员,举例说明如下: 一是亲生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判归女方抚养,或在离婚协议中注明由女方抚养。女方与他人再婚后,户口迁入再婚配偶户中。子女通过招商等途径,也将户口迁入其母的户中,要求与其母的再婚配偶变更为继子女关系。 二是亲生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判归男方
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日前,一家公司将其一下属公司以资产形式注入到我公司,成为我公司的下属公司。该下属公司有一处房产,在注入到我公司前,其上属公司将此处房产的一部分租赁出去,并签订合同,至今未到期。现在我公司要占用该处房产,下属公司也已经同意,需要收回已租赁的房屋,但租赁方称与前公司有合同,拒绝交
我现在想租城中村的一个招待所,转让费18万。按照城市的建设进度来看,这片迟早要拆迁的。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接手后被拆迁,政府会给我补偿吗?如果给,一般应该如何给?会参考我的转让费吗? 说明:按照转让协议,该招待所的装修、设备算我的,房屋的产权属房东的。
我与前期婚前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借款人为本人,抵押人为双方。现已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我所有。当至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被要求提供贷款人(抵押权人),也就是银行的同意。可是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要求提前还贷,鉴于我不想提前还贷,工作人员以该事项银行不好处理为由,不给书面同意意见,该如何处理?!银行工作人
请问我准备购买一套产权证没下来的房子。房主答应我开发商那边办下来房证以后配合我过户。我手里只有一个我们双方在公证处公正的文本。如果到时候他不配合我办理房产证的变更。我要是起诉他。公正的东西法律上是否有效。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吗??就解决办法~~~
我这有厂房和要出租,厂房设备租赁给他,对方也想要把我现在公司的法人去工商及税务部门改成对方的,用我以前公司手续经营但法人不是我了,说是避免他的债务要我了承担,这样合适吗?我的产权和租赁的设备他会不会有抵押和变卖的可能的,签合同时候注意什么呢?...转法人的时候能不能把我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剥离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