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跟你咨询一下民法上的问题,案情如下: 我跟我女朋友好了3年,去年12月底,一次意外她怀孕了,当时我也不知道情况,2011年1月份我们就因感情不和分手了。但是分手后还是有一些断断续续的联系和来往。只到2月(春节期间),只到2月份,我奶奶因病去世,奶奶善后事还没有处理一周后,我父亲又突然因祸离世,当时我万分悲痛,本想我的女朋友会和我一起度过这个悲痛的时光,但是她不但没有陪我度过,甚至连句安慰的话也没有。事后,我意已绝,于是就彻底的和她分手了。 到了4月份,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怀了我的孩子,有几个月了,是12月份怀上的,我实在不敢相信,于是没有理她,但是她再三强调是我的孩子,我出于人道,就陪她去医院做检查,她确实怀上了,当时,我想反正我跟她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所以提出把孩子做掉,但是她不肯,我怎么劝说也不肯,她说孩子她来抚养,以后不会找麻烦,后来我也没有办法,只好让她随便做了,再说是不是我的孩子我也有点怀疑(有人跟我说她在春节前后和以前的男友在一起)。于是我就不管了不问了。 只到今天,她又开始找上我,说,孩子是我的,为了能给孩子落户,她跟我说,要我和我领取结婚证。等孩子出生了,户口问题解决了,再和一起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我觉得这事很荒唐,也是就没有答应她,这下,她急了,出动了她母亲来我单位找我负责,还说不负责就要把我告上法庭,我其实也有点担心,但法律上的一些又不是很清楚,所以特意咨询老师,希望老师能帮我解答一下几个问题: 1、 这起案件要是真上法庭,我有胜诉的把握吗,几率多大? 2、 二对于这样的案情,我有没有责任负责到底,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会是怎么样? 另外我没有想到的一些问题,望老师指点为谢!
我跟男友在一起四年,曾经怀过一次孕,我现在又怀孕3个月,由于跟孩子的男友不在同一地方,最终不能在一起打算不要这个孩子,孩子的爸爸用不用承担打胎等一系列费用,另外此事对本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中轻度忧郁,这次打完胎又不知道还能不能正长生育,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我和他今年二月份经人介绍订婚的,他给我买好车票让我也到南京就一起同居了,我找了工作上班,本来过着正常工薪生活,到五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吃不下睡不着住进了医院,每天靠打吊水维持生命,我们也开始天天吵架,他很不耐烦照顾我,说他是我的仆人,我因怀孕身体不好失去了工作,我每天以泪洗面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实在
我和他今年二月份经人介绍订婚的,他给我买好车票让我也到南京就一起同居了,我找了工作上班,本来过着正常工薪生活,到五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吃不下睡不着住进了医院,每天靠打吊水维持生命,我们也开始天天吵架,他很不耐烦照顾我,说他是我的仆人,我因怀孕身体不好失去了工作,我每天以泪洗面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实在
您好,我今年23岁,是一个未婚单亲母亲。女儿两岁了,一直自己带着,两年来,孩子的父亲从没给过抚养费,因为他性格暴虐,游手好闲,是我自己离开他的,本来我打算就这么算了,独自带着孩子沉默,可他现在老恐吓我,说孩子给他,我知道,他不是真心想要那个孩子,只是想用孩子来威胁我,他知道我这人懦弱。我现在实在沉默不
我今年19 当初我说打掉他们不要我打都劝我生下来 因为是第一胎是男孩 现在孩子有3个月了 我也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那时也什么都不懂 现在孩子婆婆在带 想分手 和他说了他不肯 还屡次打我 只是轻伤 我现在不敢和他一起 怕他会对我怎么样 我想报警或上诉 不知道这事能不能解决 要怎么样处理才最好
我在外地工作。十几年前,母亲因精神病出走,我们也找了母亲很久没找到,父亲认为母亲不在人间了。四年前与本村寡妇同居(父亲与母亲一直未办理离婚),2009年失踪十几年的母亲突然被民政部门从外地送回家,那女人不让我母亲住在家里,母亲在本村借住下来。现在我父亲让那女人搬出,她以种种理由不搬出去。我父亲照顾母亲不
我和我男友在一起才3个月,可是感情不稳定,我怀孕了。,他说要给钱处理,可是一直在推辞时间,也不见人,找他父母,他父母也不负责,感情破裂了,孩子我也不想要了,可以要求他们支出医药费和营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