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未婚打胎
未婚打胎 我和他今年二月份经人介绍订婚的,他给我买好车票让我也到南京就一起同居了,我找了工作上班,本来过着正常工薪生活,到五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吃不下睡不着住进了医院,每天靠打吊水维持生命,我们也开始天天吵架,他很不耐烦照顾我,说他是我的仆人,我因怀孕身体不好失去了工作,我每天以泪洗面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实在没办法在要孩子了,如今我已经怀孕快五个月,请问打掉孩子我能有什么样的精神、工作、身体损失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华琴(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09-01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