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以我女朋友的名义贷款,但是首付都是我个人出的,双方都自愿写婚前购房协议,但有人说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跟谁出首付没有关系,是这样吗
我们都是二婚的,因为听别人说这个人挺花心的,所以我对他婚后是否会出轨没有信心。但是分手我又舍不得。所以想签一个婚前协议,来制约他。大致内容是他一次给我5万元作为不出轨的保证金,如果婚后出轨,必须无条件同意离婚,且我们婚后所生孩子归我抚养,保证金一分不还,另外他的所有财产必须分我一半。(包括婚前财产)
男女双方婚前购房,有公正,买完房后结婚登记。现在协议离婚,还有房贷还未还清,女方放弃房产,现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请问房产证下来后是否可以在还有贷款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名下? 如果离婚前做公证,离婚后男方还完房贷后,去做过户,是否还需要女方配合??
我父母在几年前与邻居的三个子女签订了买房协议并支付了房款。但当时房主已死亡,房产证是房主的姓名。现在房子想过户,房主的其中一个子女以当时房款少为由不现身。他想在给我父母返还房款及适当的违约金后重新拿回房子。请问律师:法律支持哪一方?我父母与死亡房主签订的买房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由于看到丈夫的QQ聊天记录,和大量的电话、短信(没有内容),目前只能怀疑他出轨。为以后的婚姻考虑,所以决定要起草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有出轨行为,则离婚时出轨方净身出户,出轨是指如下行为:有与第三者暧昧的聊天记录、视频记录、音频记录、邮件记录、短信记录等内容。 请问我的取得的证据
我是买房,交付定金2万元后,查看房本后发现房本姓名与售房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经询问得知房本上是其舅妈的名字,几年前虽然从其舅妈处买了此房,但为避税,经家人商定没有过户,房本现在此人手中,他有处置权,中介公司店长证明,10几天后买房毁约,所签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我该怎么办?
2008年我与甲方在双方自愿以及配偶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私人购房协议,以十五万的价格购买了甲方的一套单位低成本住房,协议内容详细界定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履行的义务,双方签字并画押,现在由于修建城际铁路,我所在的房屋要拆迁,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不过他已将购房发票和房产证给了我,现在我担心他
结婚前,女方要求男方将原属于男方的房屋的一半所有权分给女方,才同意结婚,男方也应允,双方并就此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并约定婚后将会在房产证加上女方姓名。但是婚后,男方反悔,一直没有进行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后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男方说协议是女方威胁签的,女方只是说签了协议就结婚,这能算是女方威胁男方吗?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汉族,身份证号码:乙方(女方):,汉族,身份证号码: 鉴于: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规定结为合法夫妻,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双方经商量决定特拟此协议。此协议自签订起即时起效,不因任何
我准备九月结婚,男友买了一所房子,首付20万,还有贷款19万,购房合同已签,发票也开了,写的他的名字,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但贷款结婚后由我们共同还,男友答应我办房产证的时候把我写成共有人,我怕他家人不同意,写了婚前协议:双方拥有住房一套,位于 。此房为独立产权房,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日
你好,2009年开发商来我公司商讨定向开发事宜,于2010年3月开发商公开承诺付款方式为首付不少于30%,余款可自由选择,开发商应协助办理贷款(承诺有公章)。明码标价各楼层价格,共有职工三百余人交付了选房款一万元选了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2010年11月,开发商强制要求购房人总计要交付购房款的30%作为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