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婆家拆迁,要了4套房子,大哥2套,二哥一套,老人一套,以我和老公孩子没户口为由,没给我,公婆答应让大哥给我们点补偿,我们认了,可现在,都过了7个月了,我和哥要,他以没有为由,不给,我问公婆,他说听大哥的,可拆迁协议书上明明有我老公名字,我该怎么办
我们家的房子在09年的时候拆迁了,其中有一间老房子拆下来大概能得到47平方左右的安置房(被拆迁房屋无产权).我父亲利用已去世老伯的名义多拿了30多平方(单方面操作,我爸爸的老伯那时候已经去世了),凑够80个平方。拆迁协议上写的名字是我爸爸老伯的名字,我爸爸在协议上只是代理人(注: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现在我
去年大专毕业 毕业后和一家企业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此企业与我们学校有合作关系 也就是说此企业如果要签我们的话 它要付给学校和培训机构一笔费用) 毕业前我们在学校介绍过专业的培训 培训费用和考证的钱都是自己出的 然后劳动合同上面企业说给我们培训了 如果不能为公司服务满3年就离职的话就要赔偿1万1的违约金(此违
我们家是前几年买的二手的楼房一楼,由于以前的房主在楼前盖了一个平房跟楼房连一起了,他的旧房产证上也是写的住宅1住宅2,我们新办的房产证上也写的是住宅1和住宅2,现在要拆迁,开发商说前面的(也就是那个平房)是附房,他们说查阅过资料登记的是附房,国家不是08规定以登记簿为准吗?我们家在08年以前就办理了过户手续
父母已办正常离婚手续,且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规定房屋及子女归母方所有。离婚后,因男方一直未搬离房屋,和母方一直住在一起,现房屋要拆迁,男方要求拆迁补偿,其应该也占有一部分,或全部,因房产证上的名字仍是男方姓名。请问:男方该要求是否合理?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一处平房,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曾经是我的爷爷找本村人买的,本村第一批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我父亲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奶奶和姑姑都不知情!我的爷爷奶奶有5个孩子四个姑姑和我的父亲,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和四个姑姑,还有我的父亲,还有我,私下签了一份赠与协议,分别在上面签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家是农村的,现在是属于开发区。原来的房屋拆迁了,都按照每/平方赔了钱的。现在住的房子是按照每个人25个平方分房,家有4个人。现在这个房屋发生了纠纷。爸妈都说我没有这个房屋的平方。我老公是进女方家的。我老公户口没有签过来的。(备注:拆迁分房是根据原来老房子的所赔偿的钱来购买现在这个房子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老家是农村的,现在是属于开发区。原来的房屋拆迁了,都按照每/平方赔了钱的。现在住的房子是按照每个人25个平方分房,家有4个人。现在这个房屋发生了纠纷。爸妈都说我没有这个房屋的平方。我老公是进女方家的。我老公户口没有签过来的。(备注:拆迁分房是根据原来老房子的所赔偿的钱来购买现在这个房子的
我家餐厅是跟政府租来做生意的、有十几年了、但由于餐厅合同去年就到期,再加上政府以大运会位由说要收回这块地,说是说大运会要搞好市容、其实谁不知道他们收回是想重新买卖,由于合同到期政府没经我们同意也没给我们任何补偿早上就强行拆除了、我们要怎么维护自身权益?能拿到赔偿吗?或者有什么好的办法保护到自己?
我是广西的网友。现在我老婆所在的学校要进行整改,职工宿舍楼要拆掉。在2000年的时候学校是以3500-4000元一间的价钱卖给了老师了。现在学校要拆房整改,还是以3500-4000元一间的价格补偿给老师,可老师们都不同意,主要问题就是认为补偿金过低,不能以2000年买房时的价格进行补偿,而应该以今年或者去年的房地产价格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