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9日11点40分,我父亲(今年46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一场车祸,当时情况是这样的: 我爸正在路上驾驶摩托车回家,前面有一辆摩托车(有驾驶证)突然急刹车,我父亲为了不撞上前摩托车,就急打把,但是还是撞上了前辆摩托车的后车灯,然后我父亲就从车上被甩了下来。当时我父亲没戴头盔,所以脑部受到撞击。 我父亲现在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就诊,经医生鉴定,我父亲颅骨骨折,脑出血,肩膀锁骨骨折,伤势严重,暂时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医疗费大概在4至5万,对方说想私了,一次性付2万7千元结清,医生说目前还不能确定父亲出院后会不会有后遗症或者并发症等情况。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该不该私了?责任怎么认定?所以想请各位专家帮帮忙,跪谢。
我母亲出了交通事故(被卡车撞到),经过交警协调 对方付我母亲19000多的费用(未结案),现在对方提出先预付8000,剩下的在他报了保险后给付(可以打借条)。这种情况可行吗?如果对方不付后面的又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要求他付全部的款项吗?
08年5月3日19时30分许,在龙口市出事故,我方驾驶小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认定我方负主要责任。 对方住院至7月12日,医疗费99757.24,龙口市公安局11月4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鉴定为VI级伤残。 现在对方将我方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被告,我方为第二被告。 想问一下,我方需赔偿多少? 现在是否需要举证
我妻子于9月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股骨远端骨折”。由对方用车送到医院,当时未报案,但在事故发生3小时后,报警。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责任在对方,我妻子无任何责任。住院一周后,目前已离开医院,在家休养。 在此咨询: 1、 请求对方进行事故赔偿,应该包括哪些项目? 2、 如果协议解决,大致可以向对方主张多少钱
交通事故后致人伤残,上有近六十岁父母,下有三岁的小孩.最高能得到多少赔偿?请帮助分析一下,谢谢 !!
我内弟是在7月15日的早晨到惠民地区的一个乡镇去收蒜,下车过马路时被疾驰而过的重型运物车撞出五六米远(司机主动报案),截止7月20号还在重症监护没脱离危险期,一直昏迷。内弟今年27,是整个家庭之柱,上有近六十岁父母,下有三岁的小孩.家境也只是在今年蒜价好的情况下有点收,家庭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听说要看好这个病需
我儿子是高中学生,现年16岁,于今年2月22日.驾驶他同学的无牌二轮摩托.他搭乘车主和另一位同学.在路上与一辆轿车相刮撞,是后座的同学被刮倒,当时轿车司机没有停车,几分钟后轿车又从原路返回在这期间是一位老师报警,交警才赶到现场把那位同学送进医院,并且拦住那位司机.3月30日交警下达事故认定书责任如下;轿车司机负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中驾车者负全责,对方受害方上诉法院评残判并由法院判决赔款,对其中的医药费有异议:主要是受害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并称原件已经用于医保报销、和人身保险理赔。 就此请教三个问题:1、赔偿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示医药费原件核实后再赔偿?2、法院仅据医药费复印件认定赔偿金额是否不当?3、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