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省事业单位职工,原先在其下属的安庆一研究所工作,因工作需要2004年调到合肥总部工作,爱人仍在安庆工作,并在原单位住房居住。在安庆工作期间原单位对职工原公有住房进行过内部改革,职工上缴一定的集资款,可取得房屋的居住权和继承权(有当时单位协议,面积56平米。)。2004年安庆原单位再进行房改,可将原公有住房进行办证,但我当时已调离合肥总部工作,原单位不愿给我办房产证。2006年合肥总部集资建房我得到一93平米集资房。现安庆原单位以我已调离为由要求我将原住房退还。请问: 1、原单位对职工原公有住房进行过内部改革的协议是否有效? 2、我为研究员职称,可享受110平米的福利住房面积,能否将安庆住房以补足17平米后,按当时市场价办房产证? 3、原单位要求我退房是否有依据?
您好律师,我想就房屋拆迁的问题咨询一下。因为全家搬迁至淄博市临淄区,所以我父母淄川区的房子在1993年年底卖给外地人(城市户口)双方签买卖合同但未去村委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村里要拆迁,房屋和院子都按1平方换一平方来折算,有一条是按1992年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户主和平方数来兑换。我现在不明白的就是: 1.这个房子还
我父亲原来单位上分了一套住房,现我父亲 母亲都已过世,我大哥一直霸着房子住不房改,经过多次协商无果。请问该怎么办? 谢谢!!1
1、我父亲生前名下有两套住房:A住房为房改房约100平米,新房购房时全部房款由我出并由我装修(购房款约3万装修耗资约5万,此时为99年)装修好后父亲搬到新居住,小儿因家庭矛盾于2000年搬出另租房住;B住房为历史遗留父亲一直承租,小儿长期与其居住照顾他户口也在此房下、另一侄儿(我唯一妹妹小儿)户口也在其房下但不在
您好!请问我通过中介在1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因对方涉及公产房房产继承,卖方一直拖至5月底才拿到新房本。可我通过中介拿到新房本复印件,新本签发日期和卖方签字盖章的日期均为4月1日。如果真是4月1日下的新本,那我原本可以在4月底把产权买下来并到房管局打正式协议,完全可以避开新增的营业税,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
你好!我母亲身前有一套公房,在他离开人世后,我结了婚,并将房屋过户到了我的名下,在婚后我和现在的丈夫参加了房改,可为什么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我和丈夫两个人?明明是以我的名义申请的,也没有算我们的工龄,因为我们都不是事业单位。请律师帮忙解答!为感!
我父亲以前单位分了一套房公房,96年父亲去世了,后来母亲一直住着,2000年单位房改母亲出钱办理了70%产权,2006年又交钱买下了剩余的30%产权,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其他兄弟姐妹有没有权利干涉?这套房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吗?母亲有权利独自将房产赠与我,需要他们同意吗?
我是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宿州农校)的教师,1996年参加工作,1998年房改时,和其他职工一样,没参加房改(学校当时困难,我们响应学校号召没参加),1999年至2001年学校先后建了两栋教职工宿舍,以“以息代租”的形式供教职工居住,我交2万块,租住一套。现学校准备建设教职工商品住房,要求我们搬出,就此,有两个问
关于房改房的办证过户的相关问题咨询。我于2001年参加工作,2002年单位一位同事李某退回单位房改房,要求单位收回该套房改房,后来单位将该房重新分配给我。该套住房因单位未去办理房产证,因此过户给我的时候,只是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说明该房屋已重新分配给我,随后我按原价钱划给李某房款。2011年1月,单位为全部房改
您好!我现在为还建房办证的问题感到很纠结,相关知识又搞不懂,又不想任由开发商宰割,所以想向您求助,恳切求您帮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利益。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04年被拆迁的当时签订的是产权置换合同,按当时新房与旧房的差价找给开发商十几万块钱,这些钱06年就交齐了08年拿了新房钥匙,开发
请问一下,我们家的房子是当年单位的房改房,土地是属于单位,房子的产权100%是我们自己的,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市政府因为市容规划要拆迁我们的房子,是我们说了算还是单位说了算? 现在情况是单位不同意拆,他们想捞一块油水,他们说的算吗?市政府拆迁用不用给单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