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 赵深安从李思友处购得罗长福原有旧房六间,旧房属赵深安所有,房屋占地及房屋当门约一分菜地 由赵深安长期租用,赵深安每年付地租金一百元,五年一付房子不拆罗长福不收回房子所在地,此协议 从2008年12月31日起,租金长期不变。 协议人;罗长福,赵深安 见证人;李思友 此协议是按了手印的 甲方;罗长福 乙方;赵深安 丙方;李思友 我想请问一下现在由于此房所占地有开发商征用,甲方要求乙方限期将房屋拆除,并解除此协议,是否合法?此房是当时以基 还基修新房时未拆除的旧房,也是政府要求拆除的违归建筑,乙方当时花2000块钱从丙方手里买下的,并口头承诺政府要求 拆除的时候就自行拆除,现在乙方拒绝拆除, 请问甲方可以用什么方法让乙方将房屋拆除?可以求助哪些部门?谢谢!!!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后来我得知前妻已在6月底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订租赁协议,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有权利拿到自己的那份租金吗?
请问我前妻签订的这份无具体签订日期的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否可以认定她的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婚后签订的?
我妻子于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5月底因财产分割问题撤诉,7月初本人提起上诉,7月底法院协议离婚,并将一间店面判决给我,离婚后我得知前妻已将属于我的这间店面私自租给他人,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人私自签了5年的租赁协议,但协议上未注明协议签订时间,只是有我前妻向承租方收取的一年租金收条,收条上注明时间是6月30
请问公司赠与员工的股份,同时公司跟股东个人签订协议对股权约束几年后才有权行使相应股份在公司以外的正常权利和转让是否有效?
我婆婆在世时曾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配,2005年她去世后,我们家里当时写了一份协议,其协议原件内容为:[[“关于母亲购买街上铺面一间的处理方案如下:母亲生前作价12万元,此铺面由周某(我亡夫)购买,10年内付给两个哥哥一个姐姐3万(兄弟姐妹共4份)每年房租3000元付给父亲(我公公)。铺面今后升值处理,多余部分应按4人
请问这份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理财合同是否可以推断仍然成立和有效?
请问一份理财废弃合同中仅有“交易密码由甲方设定”之条款,但无任何新旧密码交接字样,乙方也没口头告知原始密码;也无法提供甲方收到或知晓原始密码的任何字条和证据,(故甲方无法更改和设定乙方帐户新交易密码,从而无法登陆乙方资金股票帐户进行理财运作,故由乙方违约在先不提供原始密码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
去年底村里为增加集体收入,和村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大意是村民交出承包地,村里留下一部分,余下的重新分配。协议只有村委和农户两方在场,当时村委口头说的有些和现在不一样,基本农田用来栽树,村民们想要回土地,村委和镇里的领导说,我们钱的协议有效没用。请问有效吗、
请问,一方在服刑期间,另一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两人虽未办理合法结婚手续,看同居多年,且育有一子)但协议书上只对孩子的抚养权做了说明,没有对两人的共同财产做分割,请问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吗?
政府征地公告已经张贴出来了,要征用我们这里的耕地用为城市规划,随后有几伙人来我们这里租地,当时大家都不明白,只听信了他们的话,把被占地的土地以15年几千块钱的价格都租了给他们,现在马上征用了,国家的赔偿和他们当时说的根本不一样,现在农民傻眼了,请问律师他们这种欺骗老百姓的行为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方法来维权
请问这份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第五条。谢谢各位律师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现准备于2011年登记结婚,为保障婚后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履行夫妻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互敬互爱,自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和睦相处
我母亲1988年从军队退休,按政策应分配一套住房。但我母亲2000年去世,该住房2001年才分配下来,2003年入住。后由于种种原因,该住房一直未按政策出售给我们。 我有一兄、一妹,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母亲去世前我一直与母亲同住。那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我哥曾跟我说过,由于母亲主要由我照顾,母亲去世后房子归我所有。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