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沈阳浑南一处商品房,按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现已延期半年多了,开发商说如果着急收房装修就可以领取钥匙,交纳物业费等费用即可办理入住,却拒绝按合同条款赔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我的问题是:我是否可以办理收房手续的同时,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开发商赔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也就是说我收房,是否影响我在装修入住后,追讨延期交房违约金?收房装修和追讨违约金是否矛盾?
如题,我们是租赁了本地钢厂的一块场地做预制板行业,如今合同没到期,钢厂就把地皮卖给了私人开发商,并要求我们撤离场地。可是场地上还有我们盖的几间仓库,水塔,打的还有一口大水井,水泥地坪,种的还有一片树林。本想让开发商赔偿10万,可是开发商只愿意给2万。赔偿问题没谈拢,开发商就想开始挖地,前几天挖地的时候
我是07年4月份在承德-德生美地湾景买的房子,当时签合同时约定的交房时间是08年10月31日,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期间我们好多业主曾多次去找过开发商,开放商有的说今年5月31日,还有的说是6月30日,他们根本就没有准话还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我们做业主的该怎么办,还有相关赔偿问题是否应该要求开发商出个书面协议,
我老家永泰的,,现在正在搞旅游开发,,需要征用我家的农田,相关部门提出一亩赔偿9000元,请帮我看看价钱如何,本人以为偏低。是否有具体的土地赔偿标准。请帮忙回答,谢谢。。
咨询2个问题。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在当初签定的合同规定条款里写:延期交房开发商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赔偿。我在网上查了下,应该是按总房款而不是已付款赔偿。因为在正常交房日期之前,我早已开始向银行还款,开发商早已经拿到了全部房款。虽然合同里写按已付款赔,这应该不合理吧?2.还有就是合同里写按万分之一
请问购房合同里面写的收房条件是上下水达到使用条件,开发商的厨卫防水没做好,楼上的漏水到我家,我家的也漏水到楼下了,这个算是上下水达到使用条件了吗?
你好律师, 现有一案例,请给意见。 我在某市买的一处房子,按合同约定2009年7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于2009年10月16日才将手续办齐,并于2009年10月22日(邮戳时间)发出收房通知书,通知书写明“在2009年11月5日收房”。 现开发商只同意支付2009年8月1号-2009年10月16日期间的延期赔付款
你好,谷律师,我是宣武区的,2007年我以我和我爱人的名字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在申请过程中提交了所需要的材料,并经过审核和公示,获得了备案摇号的资格。在2008年8月底取得了选房资格,参加了当年的北京朝阳区常营经济适用房的选房,并在10日后参加了购房,并且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123106.00元的首付款开具了首
员工与公司在签订2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延迟了3个月才将新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交到员工手上希望与之续签.但员工在收到合同之后无意与公司续签,并提出公司应向其支付这3个月的双倍工资.请问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否一定要支付?(公司从未有要辞退该员工的想法,咨询12333后得到答复说公司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6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的开水间接了一桶开水,提上楼梯时不小心滑倒,左手被开水烫伤,从手掌至胳膊大约三分之一面积被烫伤,并起了大小不等的水泡,第二天被烫处还一直红肿,这应该算是二度烫伤吧?我自己去药店买了阿莫西林吃了,还买了外用应急软膏涂抹烫处,目前还没去医院治疗。公司给我办理的有社保和医疗保险,现在
我乘坐朋友的摩托车在早上上班的路上,被一辆轿车因调转头,没有任何警示而撞伤。应该都走什么程序 一天早晨我乘坐朋友的摩托车去上班,在路上正常行驶,马路右边停着一辆轿车,没有任何启动的警示,我朋友摩托车骑过去以后,轿车在没有任何警示下掉头转弯,轿车前车轱辘撞到我的右小腿部位,现在已骨折。责任认定还没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