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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延期签定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关于延期签定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员工与公司在签订2次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延迟了3个月才将新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交到员工手上希望与之续签.但员工在收到合同之后无意与公司续签,并提出公司应向其支付这3个月的双倍工资.请问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否一定要支付?(公司从未有要辞退该员工的想法,咨询12333后得到答复说公司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劳动仲裁咨询处又说要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dwbt(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1-02-24 19: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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