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19点45分肇事者系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将我父亲撞成重伤,经交警队勘察认定,他酒精含量211.2mg/100ml,系醉酒驾驶,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在医院抢救4天后,因肇事者拒不垫付医药费,家人无经济能力情况下,被迫出院回家,二天后在家中死亡,三天后安葬。在此期间,肇事者及其家人未对伤者及其家人作过任何安慰和看望,即使伤者死亡后,也没有一丝悔意,更无诚意可谈。 根据此事实,请问应该如何定罪和量刑,他是内退后又重新返岗的食品公司下属屠宰厂职工,他单位有没有连带责任,他一起饮酒的人有没有连带责任。谢谢!
某建房户将沙子卸在行人通行的公路上,占据公路将近一半的路面,致使行人和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且未设任何警示标志。一正常行驶的车辆在晚上会车时,未能发现该沙子堆.发生车祸。可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因我家老屋征收,没签任何协议,没开任何会议,没陪一分钱的情况下被强拆,一时气愤用礼花汽油阻工,事后写了检讨。会不会拘留
我家老屋征收,在没开任何会议,没签任何协议,没陪一分钱 的情况下,被强拆,一时气愤我用汽油礼花阻工,扔了2个汽油瓶,没有伤人,伤财,事后还写了检讨认了错。会不会拘留
前妻告当事人有人稍僥她,叫他全去理论。当事去了后被那人扎伤了,他回到前妻家叫她拿前看病,她和她妈不给拿钱也不管。当事人一之下把她娘俩哄楼下。打开液化气要自杀。前妻把安了。后来公安消防破门抓了当事人。当事人最终没有实施犯最,现在被判有期徒刑3年。请问量刑是否过重,有没有上诉的比要?
学生公寓地下室的走廊夜间没有照明,而且这条走廊是唯一的消防逃生通道,基本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走廊其实有灯,是一个人说灯太亮她睡不着不让别人开,晚上上厕所开灯她就去别人寝室骂,很可怕,管理员有命令她不许关灯,但是无效。这种情况下请问该如何解决,刑法第138条和139条规定如果造成多数伤亡直接责任人要被判
2011年3月4日早上5点40分左右,金XX在我家铁栏门上以民用炸药配雷管用导火索引爆,炸坏铁门与铁柱,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还在本村村长铁门上挂炸药(未引爆)。我家铁栏门就靠大路。
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
我投资建设和经营了一家乡镇民用天然气公司,因当时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当时和乡镇政府签定了投资开发合同,现县工商局将对我司以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拟罚款20万并责令整改。
本人也认同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性更为准确,但是对作者的理由却不敢苟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为过失,该罪的定罪关键在于公共安全的概念,危害公共安全应该是指不造成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