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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他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他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1年5月13日19点45分肇事者系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将我父亲撞成重伤,经交警队勘察认定,他酒精含量211.2mg/100ml,系醉酒驾驶,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在医院抢救4天后,因肇事者拒不垫付医药费,家人无经济能力情况下,被迫出院回家,二天后在家中死亡,三天后安葬。在此期间,肇事者及其家人未对伤者及其家人作过任何安慰和看望,即使伤者死亡后,也没有一丝悔意,更无诚意可谈。
根据此事实,请问应该如何定罪和量刑,他是内退后又重新返岗的食品公司下属屠宰厂职工,他单位有没有连带责任,他一起饮酒的人有没有连带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用君(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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