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金华浦江的,农村户口,我在第一次婚姻生育了二胎,第一胎是儿子,第二胎是女儿,在2001年离婚的时候,第一胎儿子是离给我前妻的,第二胎是跟我生活的,在2006年我再婚生育了一个女儿,我老婆也是再婚的,以前生育过一胎,小孩是离给她前夫的,我俩考虑到再婚以后没有一个共同的小孩好像过日子没有保障因此才去生育一胎的,现在镇里的计生办要处罚我们5.6万,我心里为此感到不平,现特向你们在百忙之中咨询一下,有处罚条例里面可以减免吗,谢谢
有关计划生育的问题:我是湖南省衡阳人,祖父无生育,带养一男孩(原有亲兄弟两人),父亲只生育一个孩子,本人也只生育一个孩子,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三代单传。
我和前妻有个孩子离婚时判给我,后来我结婚又有个孩子。但第二次婚姻的老婆和我结婚前也和她前夫也有个孩子但是判给她前夫所有,我现在又离了婚后来婚姻生的孩子也归我抚养。不知道我的第二个孩子按几胎罚款
我有一位朋友是贵州省毕节市的一名农村教师,现有55岁,原生了一位男孩,过了8年后,于1990年又生了一个男孩,听说要受到处罚,请问一下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我是未婚先做爸爸``女方本是广州人``后来因为经济等原因女方一走了之``现在孩子6岁了``需要上学``所以我就想为孩子办理户口``我的户口是在从化的``于是我就到我的当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计划生育办和居委要求我处罚6W元人民币``我只是个打工一族``每月所得的工资就1100多点如何支付这高额的处罚``而且母
阙律师你好,我是赣州的,我姐的第三个小孩子是超生的,出生后有心脏病,到上海治疗,负债累累,遗憾的是小孩子昨天就走了,当时县里要了5000元抚养金,现在我想把那个钱拿回来,因为小孩子都不在了,你说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