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计划生育处罚咨询
计划生育处罚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金华浦江的,农村户口,我在第一次婚姻生育了二胎,第一胎是儿子,第二胎是女儿,在2001年离婚的时候,第一胎儿子是离给我前妻的,第二胎是跟我生活的,在2006年我再婚生育了一个女儿,我老婆也是再婚的,以前生育过一胎,小孩是离给她前夫的,我俩考虑到再婚以后没有一个共同的小孩好像过日子没有保障因此才去生育一胎的,现在镇里的计生办要处罚我们5.6万,我心里为此感到不平,现特向你们在百忙之中咨询一下,有处罚条例里面可以减免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gh638……(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6-26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