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被称作初始登记的房产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今时过20年.法院称"对该产证法律效力不予认定"将老人居住60余年,两度翻建,已成楼房,并经土改确认启封发回的合法产权,判给了素不相识的据说于1983年从他人处购得此房的人.他人又是在文革中1975年,以刚解放时曾诈赌该地主,得巨额赌债地主将房抵赌债卖给他为由,经革委会,造反队,法院,及打砸抢等残暴行为抢得,文革结束,革委会头头怕追查,找来关系人,签下房屋买卖契约以便转移,但没被管理部门批准,也无真实交易凭据,更无实施可能,因为房子由老人居住着.时过28年,法官轻易认定他人的私下契约有效,而20年前国家经过仔细调查核准统一公告的房产证的"效力不予认定"夺走老人产权,难道也想一借传说中的拆迁之光?时效.
我想请问,我家在集镇。我家前面的房子本来是平房,现在要砌4层楼的楼房,这是规划办必须要求的,但我们两家的房子靠的很近,这就可能会挡到我家的采光。我查阅了又关资料,说可以要求对方按照1:1.3或者1:1.5的比例要求对方让出足够的间距。我想请问的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让出的这段间距,是不是 从对方墙角 到 我家院
律师你好,我家是普兰店农村的在7年前在农村买了套民房4间,买房当时村委会来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契约 契约上面买房人,卖房人,还有证明人,执笔人,都写得很清楚 上面还盖了村委会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执照都在我家人手里,只是名字还是卖方的姓名。当时我家老人就把过户的事给耽误了,现在听说我们这里最近几年要开发,我
你好;我是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人,因为我们这里正在修建高水蔬菜批发市场,房屋需要撤迁,但是我们不了解国家有关撤迁的法律法规和补偿标准,开发商于2011年6月10日正时通知要求尽快撤除,但是开发商未与房主协商撤迁赔偿事宜,否则要采取强制撤除,所以请有关专家给予法律支持,谢谢
今年2月左右,村里面修建公路,大型载土载重车辆长时间从房屋旁的泥巴地经过,因道路狭窄,车辆基本上紧靠屋墙通过,泥土被挤压,致使该面墙体受损,出现新的长达半米的裂缝,墙体也变形。当时家人忙于农活不在家,未能及时发现阻止。现找村领导及镇领导,均否认,认为当时未提出阻止,现无法认证。会议上,领导们声称不否
本人名义的房屋3年前租给一个酒店公寓经营公司。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从去年11月开始不支付房租。我是否
求救:本人名义的房屋3年前租给一个酒店公寓经营公司。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从去年11月开始不支付房租。我是否有权收回房屋?
您好!请问,女方与其夫闹离婚,他们共有一套住房,产权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男方到建委办理房屋异议登记,在15日内男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与女方共有房屋。法院确认双方共有后,过半年,女方拿判决到建委查询房屋 情况,房屋产权仍然是女方,女方想变更房屋使用状况为双方共有,建委负责人说应先撤销房屋异议登记,然后再
有关房屋遗产问题:我父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是最小的儿子,其他三子女各有住房,我父亲和我住在单位集资的房子里,这套房子是用我老婆家的一个小房交上单位再加上父亲的工龄和自己的两万块才得到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10多年前去世的,房子也没有变动,我自己又集资了套新房,老房子空在那十年,父亲在97年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