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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上海90年前后有关第一次房屋普查登记的通告

查找上海90年前后有关第一次房屋普查登记的通告 91年被称作初始登记的房产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今时过20年.法院称"对该产证法律效力不予认定"将老人居住60余年,两度翻建,已成楼房,并经土改确认启封发回的合法产权,判给了素不相识的据说于1983年从他人处购得此房的人.他人又是在文革中1975年,以刚解放时曾诈赌该地主,得巨额赌债地主将房抵赌债卖给他为由,经革委会,造反队,法院,及打砸抢等残暴行为抢得,文革结束,革委会头头怕追查,找来关系人,签下房屋买卖契约以便转移,但没被管理部门批准,也无真实交易凭据,更无实施可能,因为房子由老人居住着.时过28年,法官轻易认定他人的私下契约有效,而20年前国家经过仔细调查核准统一公告的房产证的"效力不予认定"夺走老人产权,难道也想一借传说中的拆迁之光?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d_20……(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2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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