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现在经营不好,劝退一些人员,给一个月补充,但我现在不想在公司干了,公司还非不让走,说辞职就不给一个月补充,合法吗?我怎么办?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10年,拿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有更好的机会需要辞职,如果辞职,我能主张哪些补偿
我父亲在一国企工作19年,月工资之前是280,大概最近三四年涨为400,没有签合同,也不给缴纳保险,由于这些原因,现在提出辞职,单位不给经济补偿,说我父亲这几年干的都是勤杂工,不属于全职工,不予赔偿。另外我父亲之前在单位工作期间受了伤,当时就报销了点医药费,现在手经常疼,拍片显示骨头没长好,我想问一下像我们
问题一、本人2008年4月入的公司进公司至今 期间断断续续签过几年劳动合同 截至去年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 问题二、入公司至今没买正式保险 每年给予保险现金补助 问题三、调动为由让职员自己主动辞职从而不想做补偿 问题四、公司在合肥为正式挂牌销售 而已明光总公司进行销售 是否违法 问题五、新来1个同时工作1年多 未转
1、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主动辞职是否享有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福利? 2、公司有另外的福利,如住房补贴等。而且签了协议,主动辞职后要返还拿到的补贴,协议中没有写明具体如何返还。请问在领到住房补贴后一年辞职,应该怎么处理补贴? 3、与公司协商辞职,但公司以种种理由不予批准,说我辞职会给公司带来众多负面影
去年9月份入职,实习期为一年,一年后缴纳保险。两个月后,公司说过了试用期,工资为2000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现在公司说要为我们缴纳保险,但是工资不涨。我觉得工资太低了想要辞职。我想知道,如果辞职现在可以得到哪些补偿..我了解到的是有双倍工资或者保险的补偿?能补偿多少呢?
今年公司因经营问题需要减人,但公司不想采取“补偿”的方式,采取降岗不降职等逼人走的方式让员工自行辞职
今年公司因经营问题需要减人,但公司不想采取“补偿”的方式,采取降岗不降职等逼人走的方式让员工自行辞职。 有的以:达不到现工作要求,解除或提前终止无固定期劳动活动,公司应如何赔偿? 特别是:签合同时有注明每年股票分红,股票会占到年薪的40%左右,如果公司以达不到现在公司要求,提前终止无固定期劳动
时间未满一年大于两个月 每月发工资 有工资条 但是一直每月签订合同如果辞职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 赔偿双份的工资给我?
时间未满一年大于两个月如果一年后没有签约 每月发工资 有工资条 但是一直每月签订合同如果辞职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 赔偿双份的工资给我?